中汽協倡議規範輔助駕駛營銷宣傳行為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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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汽車協會發布關於規範駕駛輔助宣傳與應用的倡議書,提出企業應嚴格依據《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杜絕虛假宣傳與過度營銷。
小米一輛電動汽車在安徽發生致命事故後,中國智能網聯汽車迎來強監管。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此前已經明確,企業應充分開展組合駕駛輔助測試驗證,明確系統功能邊界和安全響應措施,“不得進行誇大和虛假宣傳”。
中汽協星期一(4月21日)在官方微信公眾號發佈關於規範駕駛輔助宣傳與應用的倡議書,提出企業應加強能力建設,健全產品質量管理體系;強化產品安全設計,明確系統功能邊界與安全響應機制;合理設計人機交互方式,確保信息提示及時並易於理解;開展充分的研發、測試與生產管理,持續保障智能網聯汽車產品質量安全。
倡議書也提出,企業應嚴格依據《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GB/T 40429—2021),杜絕虛假宣傳與過度營銷,避免使用模糊或誤導性表述,確保功能命名科學嚴謹,防止駕駛員誤用、濫用風險。對已發佈的失實信息應及時澄清並整改,主動承擔企業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
此外,企業應建立面向用户的組合駕駛輔助功能產品告知機制。全面告知駕駛員責任、系統基本信息、正確使用方式和應急處置方法等核心內容,確保用户清晰認知駕駛輔助與自動駕駛的本質區別,共同築牢道路安全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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