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支付2萬元換取工程合約 公司董事行賄罰款4萬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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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熱產品公司董事同意支付女友人逾2萬元,換取為他取得女友人朋友公司的工程合約,結果東窗事發,董事被罰4萬元。
被告阿德里安·楊(45歲)事發時是隔熱產品供應公司Foster Asia Pacific的董事,星期一(4月21日)在庭上承認一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
收賄者是40歲的中國籍女子程佳琪,事發時是建築公司Shang Teng Construction的賬户管理員。被告與程佳琪在2015年透過共同友人相識。
由於Shang Teng也是建築公司FineBuild Systems的合作分包商,程佳琪也認識當時FineBuild的董事洪寶輝(60歲)。
案情顯示,2018年7月左右,一家建築公司受託為新加坡國立癌症中心的建築項目進行隔牆和天花板工程,前者找上FineBuild合作。FineBuild的職責包括負責向供應商採購建築材料,及指派分包商完成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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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佳琪後來與被告聊天時,提議幫忙被告的Foster Asia公司,從競爭中脱穎而出。被告接受安排,因知道FineBuild要為工程採購可以保温的岩棉板(Stonewool Slab),於是向程佳琪諮詢相關資料。
程佳琪便説她會介紹洪寶輝給被告認識,並會替被告説好話,協助被告獲取FineBuild的合約。她也會分享其他供應商開出的報價,好讓被告能以較低的報價成功獲標。
女友人要求合約價5%作為酬勞
2018年7月31日左右,FineBuild收到一家供應商開出的岩棉板報價。程佳琪從洪寶輝那裏獲取信息後告知被告。被告接着就提交了更低的報價。
庭上透露,程佳琪後來向被告索討酬勞;被告答應若投標成功,會支付合約價的1%作為酬勞。不過,程佳琪卻索要合約價的5%,否則這項安排無效。為了能獲取合約,被告答應程佳琪的要求。
2019年2月,Foster Asia順利標得FineBuild的合約,合約價為44萬零240元。根據協議,被告就須支付程佳琪2萬2012元。
然而庭上披露,程佳琪後來找上被告索討酬勞時,被告卻改變主意,未支付這筆賄金。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因行賄在2019年9月被捕,2022年12月被控上法庭。庭上未透露被告的罪行是如何被揭發。(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