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百元鈔購物使詐 男子多次行騙監五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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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帶百元大鈔買一兩元商品,店家找錢後他卻趁機藏起50元鈔票,再返回謊稱對方找錯錢,從店員手中騙走50元。他多次行騙,保釋期間也不收手,被判坐牢五個月。
來自馬來西亞的被告陳志忠(43歲,譯音)是本地永久居民。他面對五項欺騙罪,星期二(4月22日)承認其中三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警方曾發出文告,指在去年6月到11月間接獲多起報案,説淡濱尼數家商店的收銀員都遇上同一個騙子,也就是被告。
被告陳志忠。(受訪者提供)
根據案情,去年7月15日晚上7時27分,被告為了騙錢,刻意帶着百元大鈔到淡濱尼第44街第481座組屋的一間商店,拿了一罐1元的飲料,卻用百元大鈔付款。
店員找了99元給被告,被告轉身走了兩步,將50元快速藏進褲袋後,又回頭亮出手中的49元,稱店員找錯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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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員雖然感到疑惑,但卻選擇相信被告,於是又掏出50元交給被告。
同樣的事件,於去年10月5日再次發生。被告到一家餐館,拿了一個2元的商品到櫃枱,掏出百元大鈔付款。
被告故技重施,在店員找錢後,迅速藏起50元鈔票,再回到櫃枱稱對方少給50元。這次被告同樣得逞。
店員點算賬目時發現少了50元,翻閲電眼發現被告的惡行,於是報警。
被告於今年1月9日被捕,隔天被控後得以保釋,但卻不知悔改,保釋期間繼續以同樣手法繼續行騙。他在第二次落網後便還押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