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同事虐待兩歲童卻無動於衷 女幼教判監兩週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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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學前教育中心的女教師看見同事虐待未滿兩歲的女童,卻未採取行動,任由對方將孩子困在桌底,用塑料板不停拍打女童。她稱曾向校長投訴並制止同事,但都未果,因此這次不知如何應對。法官認為放任對方施虐的行為有一定罪責,判她坐牢兩個星期。
29歲的中國籍被告面對一項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和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她原本否認有罪,但審訊半途改變主意,要對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控狀認罪。
法官星期三(4月23日)在國家法院針對她承認的罪名下判,做出上述裁決。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仍在審理中。
虐待女童的是中心的一名女教師A(30歲),她的案件目前在審理中。為保護受害女童,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能泄露她身份的信息。
案情顯示,當時這兩名女教師負責照顧一班兩歲學童,包括受害女童。2022年6月27日上午,被告走進教室坐下,從她的位置可看見一張靠牆的桌子,那時候女童正被教師A困在桌子和牆壁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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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後,被告注意到女童在桌下活動,桌上的塑料隔板看似要掉下來,便用手指着女童提醒教師A。教師A隨即將女童推回桌下,並整理塑料隔板。
教師A接着坐在桌旁,把桌子靠牆頂住,不讓女童逃出。當女童要站起來,她又將桌子推向前,導致孩子被撞,又困在桌子和牆壁之間。
教師A隨後拿起一個塑料隔板,開始訓斥女童,女童大哭起來。被告雖目睹一切,但沒出手阻止。
虐童過程長達10分鐘
女童困在桌子底下的時候,被教師A用塑料隔板打了頭。電眼畫面顯示,被告看到教師A繼續多次用隔板拍打女童的頭,卻無動於衷。
這個虐童過程長達10分鐘,被告始終沒幹預和保護女童。
女童的母親在孩子當天下午回家後,發現她臉上有瘀傷,隔天便向校方瞭解情況。那名動手的教師A卻告訴女童的母親什麼都沒發生。
校方後來展開調查,被告向校長透露教師A“可能”打了孩子,讓校長查看電眼。校方後來報警,被告因置身事外被令停職,之後轉去處理行政工作。
控方指出,被告在事發長達10分鐘的虐待過程中,沒有采取任何行動保護年幼無助的女童,她本可將女童帶出桌底、勸阻同事或通知他人,但卻袖手旁觀。
事發後未主動關心女童傷勢
事後,被告也未主動關心女童的傷勢,直至家長來追問。若被告及時介入,女童原本可避免受傷,這種漠視已是嚴重失責。
律師求情時説,被告雖目睹女童被困桌下和被打頭部,但未看到同事推桌撞人,放學前也未察覺女童臉上有瘀傷。她此前曾嘗試制止同事的行為,然而對方卻變本加厲,因此她認為當下插手未必有效。
被告曾兩度向校長和資深教師反映問題,並試圖將女童換一個班來保護她,卻被校方阻止。校長甚至跟她説“沒有人是完美的”,未加理會。
律師強調,事發後是被告主動要求校方查電眼,甚至揚言報警,才揭發同事的惡行,可見被告並非冷漠的人,而是在無助的環境中手足無措,不知如何應對。
法官指出,幼童年紀小、缺乏自我保護能力,也難以表達創傷,社會必須給予他們最大程度的保護。儘管被告認為難以阻止同事,但她當時放任對方施虐已構成一定程度的罪責。
不過,被告事後堅持要校長查監控電眼、揚言報警,展現她願意承擔責任,防止虐待事件繼續發生的悔意,而且所幸女童傷勢不重,因此判她坐牢兩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