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上司同事蘋果耳機 國民服役人員監一週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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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在警察部隊服役的全職國民服役人員,偷走上司和同事的蘋果耳機,被判坐牢一週。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沙菲(24歲)星期一(4月28日)庭上承認一項偷竊罪,還有一項相同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時是一名國民服役人員,在警察部隊服役。被告當時被派駐保衞指揮處基地的支援與技術分部辦公室(Support and Technical Branch office)當助理,而其中一名受害者是37歲的駐署警長(Station Inspector)。
去年8月6日午後,被告護送承包商進入辦公室時,注意到受害者的辦公桌上有一副落下的蘋果耳機。受害者當時正在他處安排會議。
被告於是心生歪念,便趁人不注意拿起耳機,放進隨身揹包,當天晚上約6時結束執勤時一併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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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受害者返回工位時,發現價值近300元的耳機不翼而飛,便開啓追蹤功能,結果發現耳機正在不斷移動。約晚上7時24分,受害者發現耳機定位在某座組屋單位,並且意識到地址正是被告的住址。
受害者懷疑被告偷竊,便將此事通知被告的主管。
在次日早上,受害者再開啓追蹤功能,發現耳機被帶來辦公室,他與對方主管在辦公室找了半天后,發現耳機藏在被告的包裏。
主管之後與被告談話,被告承認偷耳機,將耳機帶來辦公室是因為想要用來聽音樂。被告之後將耳機交給主管,主管過後在網上報案。
案情披露,被告之所以偷走耳機,是因為他的耳機損壞,而他沒錢購買新耳機。被告在8日當天被捕,耳機也被繳獲。
此外,控狀也顯示,被告早在去年7月時,也曾在辦公室偷走另一人價值300元的蘋果耳機。
完整報道,請翻閲2025年4月29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