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駕駛警車闖紅燈釀行人重傷 被判監八週吊照五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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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警員駕駛警車闖紅燈釀車禍,導致一名女行人多處骨折和腦損傷;拿了124天病假,接受20次物理治療,甚至出現創傷後遺症。肇事警員因未謹慎駕駛導致他人重傷,被判坐牢以及吊銷駕照。
被告是29歲的艾迪勒(Aydil Bin Abdul Azis),事發時是義順南鄰里警局的警員。他面對一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罪名,星期二(4月29日)認罪後被判坐牢八週,及吊銷各級駕照五年。
這起事故發生在2022年8月26日晚上9時15分,地點是朝往義順8道的義順1道一帶。受害人是一名42歲女子。
案情顯示,事發當天傍晚,被告正值晚班,開着警車載着一名同事進行巡邏。不久後,兩人接獲求助,要求在胡姬鄉村俱樂部(Orchid Country Club)找一名有自殺風險的失蹤者。
被告和同事接着開車到俱樂部,後來得知失蹤者最後一次是出現在義順1道,於是再開車前往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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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被告行駛在第一條車道,來到美通弄(Miltonia Close)交界處時,看到前方亮起綠燈。被告的車速則維持在每小時50公里至60公里。
庭上透露,被告此時看向右方,發現一名符合失蹤者描述的人在馬路對面。被告沒注意到前方的綠燈已轉紅,行人正開始越過馬路,包括受害人。
被告此時回頭看向前方,嘗試緊急剎車,但為時已晚;他闖紅燈撞上受害人。被告在車禍後立刻停車協助,並電召救護車。
受害人事後送院急救,她被診斷多處骨折,腦部出血,須動手術。受害人住院13天,拿了124天病假休養。
控方指出,受害人後來因腦損傷等傷勢,進行了共20次物理治療,患有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和腦損傷引發的神經認知障礙。
不過,考慮到受害人能完全康復,被告也儘早認罪等因素,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兩個月,及吊銷各級駕照五年。
星期二聞判後,被告的律師指被告目前仍在警隊,近日則須幫忙大選事宜,因此要求允許被告展期至5月13日才入獄服刑,獲法官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