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五匹狼”偽造逾236萬元單據 公司董事入獄40周 | 聯合早報
zaobao
自稱“五匹狼”的五名男子偽造分包商單據,半年內欺騙建築公司967萬餘元。其中一名涉案分包商董事,因以自家公司名義偽造逾236萬元的單據,從中賺取5萬元酬勞而被判入獄40周。
被告陳行利(38歲)案發時是建築公司Housing Replacement(簡稱HR)的董事。他一共面對10項偽造罪,星期二(4月29日)在庭上承認其中五項,法官把另五項納入考量後作出上述判決。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6年3月至8月,貪污調查局於2017年接獲匿名舉報,指建築公司Civil Tech有一組自稱“五匹狼”(Wolf of Five)的前僱員和商業夥伴,以偽造收款單據的手段,誘騙Civil Tech發放工程付款給分包商。
實際上,有關分包商根本沒有為Civil Tech執行任何建築項目。Civil Tech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前後支付了967萬6534元給分包商,其中一家分包商是工程公司Global Civil Engineering(簡稱GCE)。
自稱“五匹狼”的五人,分別是Civil Tech的財務經理陳振泉(43歲)、項目總監温國平(45歲)和顏國量(46歲)、項目經理廖利明(58歲),以及GCE的董事黃錫慶(46歲)。
延伸閲讀
[協助“五匹狼”偽造128萬元單據 公司董事判監29周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1_11_732402)
[偽造單據騙建築公司近千萬元 男子判監六年又一個月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6_29_691441)
案情顯示,在Civil Tech付款給GCE後,為了有合理理由取出大筆款項,黃錫慶便找上被告幫忙。黃錫慶要被告以HR名義向GCE發假單據,以此手段從GCE的銀行户頭取出贓款。
當GCE發放HR這些工程付款後,被告則須將錢轉交給陳振泉。被告答應幫忙,條件是要抽取兑現款項的5%作為酬勞,獲黃錫慶同意。從2016年4月26日至5月6日間,被告就提交GCE總額約236萬3891元的四份偽造單據。
被告後來為了從HR取出這筆錢,也找上其他分包商,要求對方向HR提交假單據,並將收到的款項轉交給自己。通過這一手法,被告就從HR處取出132萬零870元交給陳振泉。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在這期間獲得共5萬元酬勞,至今做出約3萬1784元的賠償。
至於涉案的“五匹狼”,陳振泉和廖利明已分別被判坐牢七年七個月和六年一個月,其餘三人的案件還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