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2025】冷靜日和投票日須知 可做與不可做的事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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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5月3日)是本屆大選投票日,投票日前一天(2日)是冷靜日,禁止進行任何競選活動和廣告。
新加坡選舉局星期四(1日)發文告,公佈冷靜日和投票日的相關須知事項。
冷靜日零時開始至投票日當天投票結束是“冷靜期”,旨在給選民提供時間和空間,讓選民在投票前能針對競選期間,各政黨所提出的各種課題作理性思考。
冷靜期間一律禁止競選活動和新的選舉廣告。
《聯合早報》整理出以下冷靜期能和不能做的事。
延伸閲讀
[冷靜日和投票日須知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5_01_757011)
[警方建議公眾搭公交或步行前往投票站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5_01_756999)
【不能做的事】
1)不能展示新的選舉廣告
- 不能展示在冷靜日之前尚未刊登或展示的選舉廣告,以及轉發或發佈網上選舉廣告
2)不能走訪選區或做家訪
- 不能拉票、走訪、家訪或探訪選民工作地點進行競選活動
3)不能舉行羣眾大會和集體活動
- 不能舉行羣眾大會、線上羣眾大會和其他線上直播活動
4)不能穿戴和佩戴競選相關服飾和物品
- 不能穿戴、使用、攜帶或展示競選宣傳品,如候選人或政黨的黨徽、標誌、傳單、黨旗、海報或印有競選標誌或標語的衣服等
- 只有候選人可以佩戴印有所屬政黨標誌的物品
5)不能發佈選舉調查結果和出口民意調查
- 國會選舉法禁止人們在冷靜日和投票日公佈選舉調查結果;在投票日當天,所有投票還沒結束前,不許發表投票站出口民意調查
【能做的事】
1)媒體能報道選舉相關新聞
- 媒體機構如報章、電台和電視台有關選舉的報道,不被視為競選廣告或宣傳
2)能繼續保留冷靜日前已展示或發佈的廣告
- 冷靜日之前已獲批准張貼,而且沒有進行任何更動的傳統選舉廣告如橫幅、黨旗和海報可以保留
- 冷靜日之前已發佈的合法網上選舉廣告也能保留
3)能私下與家人朋友談論個人政治看法
- 私下與家人或朋友談論個人政治觀點和內容,包括在私人聊天或封閉式羣組中的私人對話、短信和直接消息,只要這些內容不是用於公開廣播或大規模傳播
【投票日須知】
投票日當天,公眾應避免穿戴或攜帶任何可能被視為影響他人投票意向,或為任何政黨、候選人或團隊拉票的衣物或物品前往投票站。例如:
- 印有與政黨或候選人標誌圖案或相似圖案的服裝、袋子、水壺、扇子或徽章
- 帶有支持某個政黨、候選人或團隊文字的物品
- 與政黨或候選人標誌相似、可能讓公眾聯想到候選人的物件或軟玩具
如果違反規定,投票站選舉官有權拒絕他們入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