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建築師遇害案 西班牙警方申請將嫌犯遣返新加坡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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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籍女建築師方迪柔2024年4月在西班牙遇害一案,西班牙警方已申請將嫌犯遣返回新加坡。
西班牙媒體“La Verdad”星期五(5月2日)報道,根據西班牙國家警察隸屬的外國人及邊境總局提交給案件主審法官的文件,嫌犯王章毅(譯音)被關押在穆爾西亞的監獄中。
文件指出,王章毅目前屬於非法居留狀態,因此提出將他驅逐出境的請求,並禁止他在未來10年內重新入境西班牙。
另一家西班牙媒體“La Opinion de Murcia”則指出,目前代表方迪柔家屬的私人提控方已同意遣返請求,但王章毅的律師瑪麗亞·赫蘇斯(María Jesús Ruiz de Castañeda)反對請求,並要求立即中止相關程序。
瑪麗亞説,王章毅正在西班牙面臨刑事訴訟,必須在獲得完整法律保障的前提下接受審判。她認為,將王章毅驅逐出境的行為是對西班牙司法程序的蔑視,同時也違反《歐洲人權公約》(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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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王章毅在遣返我國後是否會被起訴,李及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杜國成律師指出,一般而言,除非是新加坡法律特別規定具有域外效力的罪行,例如部分毒品和性犯罪,否則即使某人在海外觸犯了在新加坡也被視為罪案的罪行,也無法在新加坡被起訴。
他補充,即便受害者與嫌犯均為新加坡公民,如果謀殺發生在西班牙,嫌犯在新加坡被控謀殺的可能性不大,但與此相關的其他罪行則有可能在本地被追究。
他説:“歸根結底,這將取決於新加坡警方掌握的證據,或西班牙警方提供的資料。”
欣文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蘇子揚也説,本案涉及的罪名可能是《刑事法典》第299或第300節條文下的誤殺或謀殺罪。然而,這類罪行並不具有域外適用性,因此,一旦王章毅被遣返回新加坡,就無法因涉嫌上述罪行在新加坡受審或被定罪。
蘇子揚説,新加坡總檢察署如有依據,也可以考慮對他提出其他罪名的指控,或根據刑事法(臨時條款)法令拘留他。不過,他坦言,僅憑報道中的信息,目前看來似乎並不具備相關條件。
《聯合早報》早前報道,39歲的方迪柔於2024年4月4日從新加坡飛往西班牙後前往小鎮哈維亞(Xabia)。同月10日她突然失聯,當地警方於同一日在穆爾西亞省市鎮阿瓦尼利亞(Abanilla)的一個羅釐停車場發現她的屍體,她身上有30多處刀傷及被毆打的跡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