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畢業生稱被女主播詐騙260萬人民幣 警方立案偵查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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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從中國知名學府北京大學畢業的男子稱,他在一年內被一名女主播詐騙26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47萬新元),後者則稱男方是主動自願打賞。警方以詐騙罪立案偵查近一年九個月,但暫無任何進展。
據《揚子晚報》報道,在2022至2023年間,身在國外的張男和一家直播平台的成姓女主播保持網戀關係,一年內陸續通過平台打賞女方約260萬元。
不過,張男在回國後發現,這名女主播早已與他人訂婚。他指控成女不僅隱瞞非單身事實,還誘導他進行打賞。
成女曾在2023年12月受訪時承認張男打賞260萬元一事,但表示這些錢都是對方主動給的,並沒有被要挾或逼迫必須充值。她説,和張男交往期間沒有其他男友,是在分手後才訂婚的。
張男在2023年8月向成女所在的內蒙古赤峯市警方報案,警方以詐騙罪立案偵查。但張男表示,距離警方立案已經過去一年九個月,“該案仍舊沒有任何進展”。
延伸閲讀
[實況報道:專業人士也身陷“網戀”騙局?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3_10_669083)
赤峯公安局紅山分局工作人員星期二(5月6日)回應稱,他們對於案件沒有一個明確的時間限制,“因為我們也是需要時間去調查一些證據”。
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趙良善指出,直播打賞一般上被視作贈與,而且打賞款已經交付,贈與行為已實際履行完畢,若無法定特殊情形,不予退還打賞款。
但他強調,若存在重大誤解、欺詐脅迫、顯失公平等違法情形,也是能夠要求退款的。“如若涉嫌詐騙,被打賞的主播更應當退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