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新郵政服務令人失望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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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到新郵政淡濱尼分行郵寄兩本書給本地朋友,郵資三元。櫃枱客服員提供標準大塑料袋,書本裝入後貼上膠條,袋子前後用郵局提供的原子筆填上收信人和寄信人姓名、地址、電話等。客服員提醒用手機為編碼拍照以便查詢,並將個人電郵輸入系統存檔,最遲三個工作日可送達。我給郵件拍照後,便直接投入郵局設置的大郵筒。
兩個星期內兩次向朋友查詢,説尚未收到郵件。4月29日親自到郵局查詢,客服員記下資料説進一步與我聯繫。5月2日新郵政客服部來電,查出郵件在巴耶利峇郵政中心,要我親自去取回,塑料袋上地址等文字因潮濕而模糊不清不能送達,取回郵件須付行政費21.8元,並再三強調這是新郵政的標準運作規定。
當下向電話客服員建議,記下收件人地址後直接寄出,省卻我一來一往耗時花交通費到郵政中心取回再花郵費寄出。為何郵局出錯,還不予人便利,快捷簡便地把問題處理好?
客服員要把21.8元的行政費賬單發來,我馬上憤怒地拒絕。郵局運作不當,服務素質如此糟糕,不僅不設法儘快彌補錯失,還要對消費者“罰款”?簡直不可理喻。郵件被水浸濕,文字模糊不能送達收信人,若不是寄信人主動查詢,豈不是任由郵件靜靜躺在集散中心日久成垃圾?既然有寄信人聯繫電話和電郵,為何不及時通知?這是郵務運作過程出現的紕漏,不是投寄人的錯,為何要當事人付費?個人過去郵寄書本,都用普通大牛皮紙信封包裹並以原子筆寫上地址,收件完好無缺從未延遲。
5月6日朋友才收到郵件,發現姓名地址的字跡被水漬得相當模糊。總言之,這是一次不愉快的郵遞體驗,新郵政的服務令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