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安全疏失導致他人喪命 公司董事和羅釐起重機操作員各判罰款與監禁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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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作業現場出現重大安全疏漏,導致他人喪命,一名公司董事被判罰款26萬元;另一名羅釐起重機操作員則判監禁一年又兩個星期。
人力部星期二(5月13日)發文告公佈兩起工地意外法庭裁決結果。其中高空繩索作業服務提供商Vina Specialist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經理羅業明(Roy Loh Ngiap Meng),因沒有做好安全措施,導致一名承包商在2022年5月19日,從約9.5米高的天窗板處墜落,摔在地面機器上後死亡。
羅業明在今年3月21日,被法庭以違反工作場所安全與衞生法令48(1) 條文為由,判處罰款26萬元。
人力部調查顯示,Vina Specialist作為主要負責單位,沒有做好安全措施,如在開放空間安裝護欄,或在易損表面如天窗板處設置警告。羅業明作為公司的董事經理,未能履行義務而被追究責任。
人力部強調,公司管理層有法律義務,確保已被鑑定的安全風險,在現場施工前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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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名被告黃烈強(Ng Liat Kiong)則是於2022年8月26日,在建築工地操作羅釐起重機時,不顧起吊作業主管反對和沒確認現場無人,吊起4.4噸重的燈柱底座。不料因重心不穩底座翻覆, 砸中一名仍在坑裏的工人,並導致對方死亡。
文告指黃烈強偏離起吊計劃,違反標準安全作業守則。他因違反工作場所安全與衞生法令15(3)條文,在去年10月24日被判監禁一年又兩個星期。
“這些案件反映了嚴重的工作場所安全違規行為——從風險評估和管控措施不足,到完全不顧既定安全守則,危及生命安全的魯莽行為。”
建築業在去年共發生20起致命事故,是所有行業中最高的,也比2023年的18起有所增加。文告説,高空墜落和起重作業仍是主要關注點,並提醒建築業者須共同努力,維護高安全標準。
人力部也重申,當局嚴正對待任何危害工作場所安全與衞生的行為,並會依法處置違法者,包括髮出停工令、罰款、或起訴。違反工作場所安全與衞生法令者,公司可能被處以最高50萬元罰款,個人則可能面對最高20萬元的罰款,或監禁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