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四個月兩次肇事逃逸 致腳踏車騎士重傷判監罰款吊照 | 聯合早報
zaobao
通宵玩樂後駕車外出吃宵夜,36歲男子開車一個不留神,把在前方騎行的腳踏車騎士撞至重傷,自己過後棄車乘搭德士離開現場。大約四個月後,他駕車轉彎時又再出事,車子失控碾過小樹撞上交通燈,過後第二次棄車逃逸。
兩次肇事逃逸的被告是36歲的遊偉強(音譯)。他上星期五(5月9日)在國家法院面對肇事逃逸、疏忽駕駛等11項違反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
被告承認其中三項罪行,法官將其他控狀一併考慮後,判他坐牢12周,罰800元,各級執照吊銷五年。
案情顯示,被告在2022年2月10日下班回家沖涼,過後到朋友家通宵打撲克牌。2月11日清晨約5時46分,他開車載送一名朋友到黃金坊吃早餐,車子沿着尼誥大道第五車道朝基裏瑪路(Guillemard Road)方向行駛。
同一時候,受害者騎着腳踏車,沿着相同車道和方向騎行。被告當時沒有專注路況,沒有注意到前方的腳踏車,直接追撞過去。
延伸閲讀
[小貨車疑躲追捕衝上人行道 搜出漏税煙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2_28_742435)
[超速行駛撞死行人後逃逸毀證據 男子被判坐牢12個月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2_19_727521)
在劇烈的撞擊下,受害者被撞落在尼誥大道左側的路堤上,被告汽車的擋風玻璃也因此爆裂。
被告事發後停車,與友人下車查看受害者情況,發現受害者的臉、右手及右腳受傷,兩人於是上前提供協助,被告這時也懇求受害者不要報警。
受害者察覺被告有明顯酒味,但他因為頭部受創而意識模糊,未對被告的請求作出反應。
稍後,一名目擊者稱他已電召救護車。救護車不久後抵達現場,開始為受害者提供協助。
然而,就在醫護人員進行救援時,被告與朋友卻靜悄悄搭乘德士回家,把涉事車輛留在尼誥大道。被告事後也未主動向警方報案。
調查顯示,案發時天氣晴朗,路面乾燥,交通流量小,能見度佳。
受害者右眼球玻璃體與視網膜分離
受害者事後被送進新加坡中央醫院。醫生證實受害者右眼球的玻璃體與視網膜分離,屬嚴重傷勢。除此之外,受害者全身也多處擦傷。
受害者事後住院三天,拿了32天病假休養。腳踏車事後送修,維修費約3500元。
目前暫無證據顯示受害者的右眼永久失明,但單憑他受傷後有超過20天無法自行處理日常事務的事實,就足以把受害者的傷勢歸類為重傷等級。
另外,在上述事故發生大約四個月後,也就是2022年6月15日清晨,被告再次在開車時發生事故。
被告當時開車沿着水車路(Kreta Ayer Road)行駛,他在交界處右轉進入餘東旋街(Eu Tong Sen Street)時,車子失控衝上路邊,碾過兩棵小樹,撞上餘東旋街路旁的交通燈。
被告當時開車沿着水車路行駛,他在交界處右轉進入餘東旋街時,車子失控衝上路邊,碾過兩棵小樹,撞上餘東旋街路旁的交通燈。(取自法庭文件)
被告肇事後下車離開,把車留在現場。
此外,被告還曾於2012年12月,因為觸犯一項不顧他人安全駕駛的罪名被判罰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