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法院外吸“喪屍煙彈”電子煙 13歲少女與賣家夫婦助查 | 聯合早報
zaobao
一名13歲少女涉嫌在國家法院外吸食俗稱“喪屍煙彈”的電子煙,衞生科學局捉拿少女後繼續追查,逮到向少女售賣電子煙的一對夫婦,三人正協助調查。
衞生科學局星期二(5月13日)發文告説,當局調查兩起涉及電子煙的案件,其中一起涉及一名13歲少女。
4月24日,少女在國家法院外公然抽電子煙時行為異常,步履不穩,神情恍惚,似乎對周遭毫無反應,出現疑似藥物中毒的跡象。
衞科局確認少女的身份後突擊她的住所,查獲一個電子煙,裏面含有依託咪酯(etomidate)。這類電子煙俗稱“喪屍煙彈”,若吸食過量有死亡風險。
當局迅速查出並逮捕向少女售賣電子煙的男子,也從他的住處查出一個電子煙和三個含依託咪酯的煙彈。
延伸閲讀
[“喪屍煙彈”入侵本地 Telegram羣組公然售賣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2_16_726952)
[調查:26%青年誤認為電子煙危害比香煙小 且有助戒煙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5_31_685693)
上述13歲少女、25歲男賣家,以及他26歲的妻子正在協助當局調查。
在另一起案件中,一名36歲男子在地鐵上吸電子煙被拍,照片於4月18日被上傳至社交網絡。衞科局隨後突擊男子的住所,但沒有查獲任何電子煙,男子聲稱已將電子煙丟棄。案件仍在調查中。
俗稱“喪屍煙彈”的依託咪酯是一種麻醉劑,根據我國毒藥法令(Poisons Act),依託咪酯被列為毒品,須在醫療監督下使用。其副作用包括噁心、嘔吐、肌肉不自主運動或痙攣、呼吸和血壓的改變,以及可能危及健康的癲癇發作和精神錯亂。
喪屍煙彈流行於一些國家,本地也發現濫用的跡象。衞生部長王乙康今年1月在國會透露,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送檢的電子煙彈中,有五起探測到依託咪酯。
成癮康復中心:不清楚依託咪酯危害與風險 青少年成癮個案增加
本地成癮康復中心也觀察到,越來越多青少年濫用依託咪酯或抽喪屍煙彈。
關愛之家WE CARE社區服務成癮康復中心輔導員成俊忞告訴《聯合早報》,中心注意到,介於13歲至35歲的求助者中,對“K-pods”(喪屍煙彈)或依託咪酯成癮的個案有所增加。
“過去接觸的13歲至18歲的青少年,主要是對遊戲、色情內容、網絡、社交媒體或電子煙等成癮,但我們現在也收到來自家長及學校的轉介,協助處理濫用喪屍煙彈或依託咪酯的個案。”
有些濫用的個案稱,依託咪酯並非A級毒品,大家普遍認為購買、持有、用或販賣的風險與後果不嚴重。
“一些求助者表示,他們可以通過控制吸入的強度來掌控興奮的程度或持續時間,因此可在一天裏的任何時間使用,非常方便。”
有一些求助者也説,通過社交媒體、WhatsApp和Telegram等通訊平台購買並不困難。
成俊忞説,很多青少年對含有依託咪酯的電子煙有錯覺,認為只是尼古丁電子煙的一種,而非毒品或成癮物質。
“目前依託咪酯的濫用形式(例如電子煙)較新穎,許多人並不清楚,長期濫用這種物質可能會對神經系統或健康造成嚴重且不可逆的損害。”
中心曾輔導一個使用喪屍煙彈後,因吸入量過大而短暫失去肌肉控制和意識的個案。
供應含依託咪酯的電子煙煙彈,罪成最高可被判處兩年監禁,罰款最高1萬元或兩者兼施。
根據煙草(廣告與銷售控制)法令,擁有、吸或購買電子煙,初犯者可被判罰款最多1萬元,或監禁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