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在野黨以多數優勢 延長核電廠使用年限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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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第三座核能發電廠二號機運轉執照,將在星期六到期。在野黨聯手搶先於星期二完成《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案三讀程序,將核電廠使用年限從40年延長到60年。但總統兼民進黨主席賴清德堅持核三廠如期除役,屆時台灣將正式成為非核家園。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強調,此事涉及台灣的國防安全、產業安全及能源安全,呼籲朝野共同支持。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則指出,台灣能源結構極度脆弱,必須冷靜思考“有沒有本錢不用核電?”
主張使用核能的總統府“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副召集人、和碩董事長童子賢認為,立法院修正《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簡稱核管法),終於成功解除“孫悟空緊箍咒”,行政單位有法律做後盾,無需“猶抱琵琶半遮面”,應該啓程向前行。該委員會的召集人為賴清德。
民進黨長期主張2025年“非核家園”理想,目前唯一僅存的核三廠二號機運轉執照,將在星期六(5月17日)到期。不過,該黨預定2025年再生能源佔比20%確定跳票,根據經濟部評估,要延至2026年11月方能達此目標。
在野黨表示,七成民意主張恢復核電,政府不願順從民意,讓八成以上電力依賴又貴又髒的燃油和燃氣,造成空氣品質惡化,也讓台灣電力公司年年鉅額虧損,還要漲電價。“當能源無法自主時,如何能確保台灣安全、產業供電穩定,以及消費者家户需求? ”
延伸閲讀
[行政院長卓榮泰:台灣對採用新核能科技的態度“非常開放”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0_22_715066)
在野黨星期二以多數優勢於立法院三讀通過核管法修正案,規定核電廠運轉執照有效期最長40年,期滿後得申請換髮執照,換髮的運轉執照最長20年。即將原本40年的運轉期限延長至60年。
行政院長卓榮泰後來接受廣播專訪稱,即使立法院完成修法,核三廠二號機仍要依法除役,重啓至少需要三年半。他並重申,台灣到2032年前用電無虞。
賴清德星期三在民進黨中常會致詞時,重提2002年他擔任立委和時任立委的賴勁麟提案制定《環境基本法》、將“非核家園”入法的往事,強調立法院就算通過《核管法》,核三廠二號機也不可能在未經實質審核下“直接延役”,甚至“立刻重啓”。
賴清德表示,政府早有因應,即便核三廠二號機除役後,今年將有大潭七號機、興達新一號機等大型燃氣機組上線,總裝置容量達到480萬瓩,遠大於核三廠二號機95萬瓩,足足有五倍之多;加上風力、太陽能等再生能源,可確保穩定供電。
但賴清德也提及,不會排除任何有助淨零的方案和討論,對未來新的、先進的核能技術,也都抱持開放態度。但任何政策變更,都必須要滿足“核安無虞”、“核廢有解”,以及“社會共識”三個前提,才有繼續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