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柔佛非法U轉釀一死 新加坡司機被控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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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綜合訊)一輛新加坡註冊跑車涉嫌在新馬第二通道違規U轉並失控撞上分界欄,造成一名電單車騎士重傷身亡。涉案的新加坡籍司機在新山被控時不認罪,獲准以1萬2000令吉(約3636新元)等條件保外候審。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在上週五(5月9日)。馬國警方之後逮捕了27歲的新加坡籍司機莫哈末依薩,並在星期四(15日)將他帶上新山推事庭面控。
馬國媒體報道,莫哈末依薩是一名新加坡公務員。根據控狀,被告5月9日傍晚6時40分,在新馬第二通道0.6公里處開着瑪莎拉蒂豪華汽車時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一名31歲的馬國印族男子死亡。
被告因此違反《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魯莽或危險駕駛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10年、罰款最多5萬令吉,以及從判刑日起吊銷駕照最長五年。被告聆聽控狀後表示明白,但他否認有罪。
主控官阿米拉塔斯敏建議法庭,將被告的保釋金額設為2萬令吉,並附帶其他條件,包括須交出國際護照、有兩名馬國籍擔保人、每月必須到警局報到一次及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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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代表律師峇哈魯丁及扎麗娜告訴法庭,被告在新加坡任職公務員,若護照被法庭扣押,可能導致他失業,且無法照顧患癌的單親母親,以及仍在求學的兩名弟妹。
承審推事諾法汀聽取雙方陳詞後決定,被告不必交出護照,但必須繳付1萬2000令吉的保釋金,同時須有兩名馬國擔保人、每月必須到警局報到一次,以及吊銷駕照直至案件了結。此案定於6月2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