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偷走2.4萬餘元 口福食閣經理監七個月三週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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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福食閣經理偷走食閣營業額,一天內失信公司超過2萬4000元后失聯,結果被警方追蹤逮捕,如今被判坐牢七個月又三週。
被告陳祥龍(譯音,49歲)面對失信、偽造文件,以及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共五項控狀。他星期四(5月15日)在庭上承認其中兩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事發時是淡濱尼北通道口福食閣的經理,職責包括向食閣攤主收取當天的現金收入,過後將款項轉交公司。被告獲授權打開公司的保險櫃,保管保險櫃鑰匙,同時知道保險箱密碼。
2025年1月7日,被告萌生歪念,計劃偷走保險櫃裏的款項。保險櫃當時有1萬1000元現款,及攤主早前支付的一筆1210元行政費。
當晚9時30分,被告進入辦公室,打開保險櫃後取出其中的1萬零954元,將錢裝入揹包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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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失信這筆款項,被告也挪走當天從攤主收取的約1萬3323元現金。他將錢裝進自己的口袋,為了掩蓋罪行還偽造了兩份存款收據,製造他已交錢的假象。
庭上揭露,被告一共失信公司約2萬4277元,他過後將部分贓款兑換成令吉,並把錢花在賭博上。
被告翹班失聯 區域經理報警
口福食閣的區域經理隔天發現被告翹班且失聯,保險櫃裏的一些錢也不翼而飛,於是報警處理。
警方接獲通報後展開調查,追蹤到被告後將他逮捕。被告至今並未作出任何賠償。
被告沒有聘請代表律師。他求情時説,他因為面對經濟困難而犯案,如今已知錯,懇求法官輕判。另外,他也指自己近年剛結婚,需要時間處理房屋事宜,申請延遲服刑。
法官批准被告的申請,讓他7月1日開始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