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酒駕妻兒三人趁紅燈下車 警監判監罰款吊照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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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部隊保安指揮處行動與情報主任醉酒開車險象環生,車內妻兒交通燈轉紅時匆忙下車避險;涉案警監罪成,判處監禁兩週、罰款5000元,吊銷各類駕照三年。
51歲警監陳喜強在農曆新年聚會飲酒後執意開車,途中隨意轉換車道、速度忽快忽慢,還兩度將車子停在巴士站車道;車內妻兒趁車子在紅燈前停下時跳車逃生。
他過後在快速公路上嘔吐,將車子持續停放在路中央,警方接獲通報後將他逮捕,帶回交警總部進行酒精檢測。
被告在國家法院面對酒駕、未謹慎駕駛、阻礙交通等四項控狀。他承認其中兩項,法官將其餘兩項納入考量後,判被告監禁兩週、罰款5000元,吊銷各類駕照三年。
案發時,被告是警員,職銜為警監,擔任警察部隊保安指揮處(Police Security Command,簡稱SecCom)的行動與情報主任。
延伸閲讀
[涉嫌酒駕魯莽駕駛等罪行 51歲警監被控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2_07_737798)
案情顯示,2024年2月23日晚間7時過後,被告開車載着妻兒從家中出發,前往樟宜高爾夫球俱樂部出席新年聚會。被告在聚會上喝了幾杯紅酒和啤酒。
當晚約10時27分,被告開車載着妻子和兩個兒子準備回家。當時他喝醉了,隨意穿梭車道闖紅燈,甚至在右轉車道上強行直行。
妻子至少10次提出換她開車
妻子察覺情況不妙,至少10次提出換她來開車,也再三要求被告停車,改搭德士或叫代駕。被告卻不肯聽勸,妻兒三人惟有趁交通燈轉紅車子停下時匆忙下車,自行回家。
妻兒離開後,被告又獨自開車,並在淡濱尼5道(Tampines Avenue 5)一個巴士車道停留約八分鐘。
就在他準備駛離巴士車道時,車子險些撞上正沿着左側車道行駛的一部車,根據車裏乘客觀察,被告那個時候頻頻轉換車道,開車時也持續搖頭晃腦。
車上的乘客隨即報警,指有人疑似醉酒開車險些撞上他們的車,地點在四美道(Simei Avenue)一帶。
被告之後沿淡濱尼5道駛向錫林道(Xilin Avenue),未打燈就從第一車道轉入第三車道,途中也無故加速。
衞生科學局的車速評估報告指出,被告在兩個路段超速行駛,最高車速達每小時93公里,超過每小時70公里的限速。
開車“走走停停” 兩小時後終落網
晚上約11時零8分,被告駛至四美道與樟宜東路上段(Upper Changi Road East)交界處的交通燈前,短暫停車後違例右轉,駛入樟宜東路上段,未打信號燈隨意轉換車道並無故加速。
11時20分左右,被告將車駛入靠近勿洛中央郵局的巴士車道,這回停車佔道長達半小時,其間至少有八輛巴士得繞道而行。
20分鐘後,有個男子路過趨前查看情況,隨後報警。被告馬上駕車離開。
凌晨約12時零3分,他駛上中央快速公路(CTE),再轉入泛島快速公路(PIE)往大士方向。接近大巴窯出口處,被告在左車道停車後嘔吐,車子停了約有40分鐘,其他車輛紛紛被迫繞道。
直至凌晨12時46分,警方接獲舉報後到場,發現被告身上帶着濃烈酒味。被告在接受初步酒測後被捕,押至交通警察總部進行進一步酒測;每100毫升呼氣中的酒精含量為67微克,遠超法定上限35微克。
辯護律師在庭上求情時説,被告這次酒駕並未釀成意外,也未損壞公物,懇求法官輕判。法官認為雖不至於發生嚴重事故,但潛在危害不容小覷,被告的行為已嚴重干擾公路秩序。
新加坡警察部隊回覆詢問時説,當局接獲通報後已對涉事警監展開調查。當局會對他進行內部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