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700萬元教唆同事做假賬 建利控股前執行主席認罪待判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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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利控股前執行主席失信公司700萬元,將款項用於購股,後來為了掩蓋罪行,還教唆同事幫忙在財務報告做假賬。
被告李汶德(58歲)案發時是建利控股(KLW Holdings,現稱HS Optimus Holdings)的執行主席兼常務董事。
他一共面對12項控狀,包括牴觸證券與期貨法令,失信,及做假賬等罪名,星期二(5月20日)在國家法院對其中兩項認罪,餘項則交由法官6月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2010年至2011年左右,被告與企業諮詢服務公司Straitsworld Advisory(簡稱SA)的董事陳逸德(60歲)結識。後來,陳逸德開始透過被告,向建利控股推薦商業機會,包括在中國張掖市的兩個工程項目。
建利控股之後與SA和張掖市政府,於2014年4月簽訂合作協議。被告後來也與陳逸德一同到張掖市考察並且討論工程項目,但他沒有向公司通報此事。
延伸閲讀
[涉嫌失信公司1620萬元 建利前董事經理被控12罪
](https://www.bdggg.com/2021/zaobao/news_2021_09_19_476009)
[串謀失信1400萬 兩公司前董事經理被控
](https://www.bdggg.com/2021/zaobao/news_2021_09_17_475745)
不久後,陳逸德通知被告得先支付一筆700萬元的承諾費(commitment fee),被告照做。
2014年6月,陳逸德又再通知被告,指承諾費需調高至1400萬元。被告於是再支付陳逸德多一筆700萬元。
庭上透露,6月21日,被告告訴陳逸德,他需要780萬元來購買建利控股的股份。陳逸德答應借錢幫忙,但後來卻無法在購股期限前拿出這筆錢。
被告和陳逸德於是同意用其中700萬元的承諾費,貸款給被告用於購股。被告因此犯下失信罪。
除了失信,被告為了掩蓋罪行,也指示同事幫忙在財務報告中做假賬。
庭上透露,被告後來也在未經公司批准下,從公司貸款195萬元。為了不讓罪行被發現,被告也指示兩名同事,讓他們幫忙在財務報告中做假賬。
根據法庭文件,張掖市的工程項目後來也因各方無法談妥而告吹。陳逸德因此得歸還這筆承諾費,不過由於他無法償還,被告的罪行也因此被揭發。
庭上披露,1400萬元的承諾費中,至今已起回其中的1275萬元。
據早前報道,被告在2015年被公司革除董事職務,也不再擔任集團的任何執行職務。
涉案陳逸德的案件,目前在審理中。(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