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親人死亡證書請假 30歲男子判監10天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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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假處理私事卻不想拿無薪假,男子偽造岳父的死亡證書拿了兩天喪假,後來又謊稱舅舅離世,提交偽造死亡證書拿假養病。男子罪行揭發後,被判入獄10天。
被告納瓦(30歲)面對四項偽造死亡證書的罪名,星期三(5月21日)承認其中兩項,另兩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根據案情,被告在2022年7月開始在一家公司擔任IT工程師,必須通過六個月的試用期。被告在試用期間沒有年假,要請假就得拿無薪假。
同年10月,被告想要處理私事,他因為不想拿無薪假,於是謊稱岳父過世。被告接着以妻子祖父的死亡證書為樣本,偽造了岳父的死亡證書,並提交給主管。主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批了被告兩天喪假。
被告在2023年1月通過試用期,享有14天年假和14天病假,可是到了同年7月,被告便把年假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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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一回拿了一天病假,但他過後還是感到不舒服,想繼續拿假休養。他心生一計,謊稱舅舅過世,藉此拿假休息。實際上,被告當時還有13天病假可拿。被告稱,他那麼做是因為不想給主管留下自己請太多病假的印象。
被告於是偽造舅舅的死亡證書,提交給另一名主管。由於呈交的證書內容並不清楚,主管要求被告提交電子死亡證書。
為了掩蓋罪行,被告索取妻子祖父的電子死亡證書,並在死亡證書的基礎上,偽造了舅舅的電子死亡證書。
主管收到死亡證書時,發現證書少了可核實證書真偽的二維碼。被告則稱他收到的文件本來就沒有二維碼,主管信以為真,批准了被告的喪假。
法庭文件顯示,主管後來向移民與關卡局查證,揭發了被告的罪行。
綜合被告所有的控狀,他的行為就導致公司損失約1130元,也就是七天的工資。被告在2023年8月被解僱,已向公司做出全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