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酒騙局詐1200萬元後潛逃13年 男子判監七年兩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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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酒業務公司總裁利用投資紅酒騙局,欺詐超過1200萬元,並利用瑞士銀行户頭和維京羣島的空殼公司洗錢,潛逃出國長達13年才回國,被判坐牢七年兩個月。
被告艾爾德里克.高(音譯,Eldric Ko,51歲)星期四(5月22日)在國家法院面對包括欺詐、洗黑錢等15項控狀,承認其中三項。法官將餘項控狀一併考慮後,做出判決。
被告於2005年成立了 Premium Liquid Assets(簡稱 PLA)公司,擔任執行總裁,並與一名叫邱漢傑的男子共同運營公司。PLA主要從法國購酒轉售給本地投資者,並提供倉儲及銷售協助服務。
幾年後,被告意識到公司售賣紅酒的利潤無法覆蓋開支,財務“空洞”不斷擴大,公司資產卻無力償還這些債務。2008年,被告與邱漢傑共謀推出所謂的“期貨酒投資計劃”(en primeur,簡稱EP計劃),騙取客户的投資款。
被告宣稱計劃投資的是尚未裝瓶的紅酒,預計約兩年後裝瓶,裝瓶後提供三年法國倉庫存儲。酒品已全額投保,投資者需等到酒裝瓶後才能出售。
延伸閲讀
[涉紅酒投資騙局卷逾1271萬元 公司總裁面控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8_09_699926)
投資者會收到發票及“期酒所有權證書”,PLA也會提供最長五年的免費倉儲、保險及投資組合管理服務。
實際上,被告和邱漢傑從未打算購買這些期酒,這項計劃只是為了拖延債務。
2008年,被告在英屬維京羣島設立空殼公司GML,接着假扮酒品供應商,並偽造發票,聲稱PLA向GML採購葡萄酒。
邱漢傑偽造發票後發給被告,被告再用這些發票將投資者的資金從PLA的公司銀行户頭轉入GML在瑞士的户頭,一共挪約1034萬元資金。
隨後,被告將款項轉入自己在瑞士的個人户頭,再將約569萬元轉入他在本地的個人銀行户頭。目的是通過海外户頭“洗錢”,逃避警方的調查。
被告計劃設立高端紅酒基金但未落實
同一年間,被告又成立空殼公司PAM,計劃設立高端紅酒基金,但從未落實。
被告通過非法匯款和現金支付,將其中一部分款項分給邱漢傑。過後,被告將約137萬元存進PAM公司户頭,用於私利。
2011年11月,被告在瑞士的個人户頭被關閉。
自2011年5月起,警方接獲逾240起關於PLA紅酒騙局的報案,涉案金額超過1400萬元,至今都沒有任何賠償。
被告於2011年5月離開新加坡後沒有回來。當時,警方的調查尚未開始,被告就畏罪潛逃,警方多次通過電郵聯絡也沒回應。
2024年5月25日,被告返回新加坡後即刻被捕,並被控上法庭。
被告律師求情時説,被告對所犯下的錯誤深感懊悔。如今他有三個孩子在中國,而年邁母親患有帕金森症,因此他希望早日出獄後仍有機會為母親盡孝,懇請法官從輕發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