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援助計劃上線月餘勞發局批准逾千份申請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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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協助非自願失業者重返職場的技能創前程求職援助計劃自4月15日啓動以來,勞動力發展局已批准超過1000個申請。加入計劃者陸續展開覓職活動爭取所需積分,以領取總額最高6000元的援助金。
技能創前程求職援助計劃(SkillsFuture Jobseeker Support Scheme)有多達13項求職相關活動。求職者一旦完成指定活動,如更新履歷、參加職業展、上職業輔導課程,以及應徵工作等,即可獲得一定積分,累積每月所須積分後,才可領取相關月份的援助金。
援助金通過PayNow支付 須完成積分後領取
援助金會在求職者達成積分要求後的三至四個星期內,匯入身份證號碼綁定的PayNow賬户。
非自願的失業情況涵蓋被裁員、公司歇業、因疾病、受傷或意外而被解僱或終止勞動合同。援助計劃對象不包括自僱者和平台人員。
勞發局發言人星期四(5月22日)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透露了這項計劃的進展。
延伸閲讀
[化身“求職者” 黃總理親自介紹新求職援助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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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援助大使派駐六地點 協助非自願失業者申請財務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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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發局發言人提醒,公眾通過求職援助計劃網站提交申請時,須提交可證明非自願失業的文件,例如正式的解僱信,或與前僱主的電子郵件記錄,以證明是資方終止了僱傭關係。
發言人強調,若沒有非自願失業的證明,而僅提呈辭職信、薪水單或公積金轉賬記錄,有關申請將無法獲得批准。
僱主應配合提供文件 支持求職援助申請
“我們鼓勵僱主支持這個流程,為前僱員提供他們申請技能創前程求職援助計劃時,須提交給勞發局有效的文件,並在勞發局接獲申請而向公司查詢時,及時回覆。”
要領得最高6000元的援助金必須滿足一定條件,包括申請者須滿21歲,還須在申請援助金的前12個月內在本地受僱至少六個月、總月入不超過5000元,以及房屋年值不超過3萬1000元。申請者沒有年齡上限,已達退休或再就業年齡者同樣可申請。
為期六個月的援助金將以分期和遞減方式派發,符合條件者第一個月可領最多1500元。前三個月的積分要求為10分,之後三個月為至少五分。求職者若在期間找到新工作,下一個月就不能再領援助金。
求職者受益於職業導師輔導 協助重返職場
現年27歲的求職者希金(Syikin,化名)在一家公司擔任行政人員七年後,去年9月被裁。她失業後積極尋找新工作但未能成功,於是在今年2月聯繫勞發局職業聯繫站,希望獲得更多求職援助。
希金在勞發局高級職業導師葉鬱芳的指導下,完善個人簡歷,更好地突出相關技能和經驗。她要求加入求職援助計劃的申請已獲批,也積極參與求職活動爭取積分,目前正等待援助金派發。
另一名非自願失業者戴安娜(Dyana Nusantry,36歲)的申請同樣獲批准,在接受勞發局職業導師的就業輔導後,她近期已在一家建築環境公司找到新工作。雖然這意味着她失去領取援助金的資格,但能在求職超過半年後重返職場,對她更為重要。
欲知有關計劃的詳情,公眾可瀏覽go.gov.sg/jobseekersup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