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區火災頻發 陸交局查扣78部違規活躍通勤工具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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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活躍通勤工具引發住宅區火患事故不斷增多,陸路交通管理局本週在全島展開執法行動,查扣78部不合規的活躍通勤工具。
陸交局星期五(5月23日)發臉書貼文説,當局有權對不合規的電動腳踏車(Power Assisted Bicycles,簡稱PAB)和個人代步工具(Personal Mobility Device,簡稱PMD)採取執法行動。
根據2004年道路交通(電動腳踏車批准)規則第三條,擁有不合規的電動腳踏車是違法行為,陸交局可在任何地點查扣這些設備。此外,根據活躍通勤法令(Active Mobility Act)第45節,陸交局也有權查扣在公共通道上發現的不合規設備,如停放在組屋走廊和樓梯間的相關違規設備,以保障其他公共通道使用者的安全。
對於已註冊但被扣押的設備,陸交局將向設備持有者發出通知。所有電動腳踏車和電動踏板車(e-scooter)必須在陸交局註冊。如果設備尚未註冊,持有者可聯繫陸交局核實和調查。
陸交局提醒公眾,活躍通勤工具只限購買和使用原始製造商或授權零售商提供的設備和部件,包括電池。使用不合規設備屬違法行為,違規者可面臨高達1萬元罰款,或者長達六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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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如需瞭解更多關於安全使用設備的信息,可瀏覽https://go.gov.sg/bedevicesa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