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為月賺350元 “出借”銀行户頭監五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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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因剛買房得束緊腰帶,友人竟介紹她“好康”,讓她以每月350元的佣金“出借”銀行户頭,如此一來女子助不法之徒洗錢,自己也因此被判入獄。
被告是現年36歲的陳楚萍,她面對三項包括欺騙、牴觸濫用電腦法令以及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簡稱CDSA)的罪行。
她星期五(5月23日)承認其中一項,法官將其餘控狀納入考量後,判她坐牢五個月以及罰款1050元。
案情顯示,2023年1月,被告告訴友人黃錦成(24歲)自己新買了房子,開銷很大,因此得“束緊腰帶”。
黃錦成隨之將被告介紹給徐拉菲爾(Raphael Cher,26歲),稱拉菲爾有賺“快錢”的渠道。拉菲爾通過黃錦成問被告是否願意以每月350元的佣金“出借”自己的銀行户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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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答應,並在2023年3月開了新的銀行户頭,將其提款卡和密碼都給了拉菲爾。
被告的銀行户頭在2023年3月22日到5月31日之間,接收了近23萬元的贓款,被凍結時則僅剩1824元。
原來,拉菲爾在2022年被一名男子葉盛(28歲)要求去尋找個人或公司的銀行户頭“借”給不法之徒,一次賺取佣金。
拉菲爾隨後開始找朋友幫忙開銀行户頭給他交差,在得到葉盛給的佣金後跟朋友分享,黃錦成就是其中一人。(人名音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