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駕撞飛女騎士 翻滾九圈手骨折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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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罐啤酒下肚,男子開車回家沒留意路況,追尾電單車,導致女騎士摔下車滾了九圈,左手臂骨折,至今提重物都會感到不適。
這起車禍發生在2023年5月7日晚上10時許,被告蘇超(39歲,人名譯音)喝酒後開車回家,在通往泛島快速公路的淡濱尼快速公路上,撞飛53歲的電單車女騎士。
被告星期五(5月23日)承認三項包括牴觸公路交通法令,以及一項牴觸僱用外來人力法令的控狀,指他酒駕以及粗心駕駛。
案情顯示,案發當天被告在傍晚6時離開工作場所,開車到德曼花園附近的咖啡店吃晚餐,喝了至少兩罐啤酒,並在晚上10時左右開車回家。
當時,被告在淡濱尼快速公路的最左側行駛,受害者則在他前方騎着電單車。行駛不久後,受害者留意到前方左側的支路有一輛雙層巴士駛入快速公路,於是放慢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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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雖然看到雙層巴士和電單車,但沒留意路況和放緩車速,導致他直接撞到電單車車尾。由於撞擊力非常大,電單車向旁邊倒下,受害者也落在馬路上,滾了九圈才停下。
警員抵達現場後,聞到被告身上有酒氣。酒測結果顯示,被告呼出的每100毫升氣體中含有18微克的酒精,比法定的35微克低。
事後,受害者被送往樟宜綜合醫院,被診斷出左手臂骨折,右臀受創及淤青。她的手腳均有擦傷。
受害者在5月13日動手術,並進行了物理治療和手部的職能治療,以此強化她的左手肘和肩膀。雖然受害者沒有蒙受永久性的殘疾,但她用左手提重物時或會感到一點不適或疼痛。
控方指出,被告有一系列的交通案底,包括闖紅燈、超速駕駛、駕駛時使用手機等,如今又粗心駕駛。
另外,雖然沒超過法定限制,但被告也飲酒駕駛,因此要求法官判他入獄至少一個月、罰款至少5000元,以及吊銷駕駛執照五年。案展至6月9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