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須更有效助青少年戒掉電子煙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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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了5月14日《聯合早報》一則報道——《涉法院外吸“喪屍煙彈” 13歲少女與賣家夫婦助查》,我感觸良多。我的一名好朋友A,也因兒子吸電子煙而身陷無盡的焦慮與痛苦。
A離婚了,17歲的兒子隨前夫生活。兒子因為無法接受父母離異,影響學習,最後輟學,還因抽電子煙誤入歧途。
一次在農曆新年期間,A的前夫深夜10時忽然跑到她工作的地方,氣急敗壞地説:“你現在立刻去看你兒子,我已經管不了他了。”A不明所以,急忙帶我一同趕去她前夫家。一進門,我們就看見她兒子神情恍惚、步履不穩,滿口粗話,甚至揮拳怒罵父親——只因父親扔掉他的電子煙。A眼淚奪眶而出,我們一邊安撫一邊勸導,可少年根本聽不進去,反而咆哮着:“把煙還給我!”當我説要報警,他竟威脅:“你敢報警,我就打你!”
另一次,A為兒子準備晚餐,叫他到家裏吃飯。他來了,卻把自己鎖在廁所裏,遲遲不肯出來。A擔心出事,強行開門,發現他已昏倒在地。她驚恐萬分,趕緊報警和叫救護車。檢測結果顯示體內無毒,儘管警員在地上發現電子煙,卻無法將他強制轉介至戒癮中心。又有一晚,深夜12點多,警察來電通知:她兒子在溝渠邊昏倒,不過依然沒檢測出他體內有毒。
後來在議員的協助下,A的兒子重返校園,並在假期出國探親旅遊,暫時脱離電子煙。但A依然提心吊膽,害怕兒子再次重蹈覆轍。
我不禁要問:為什麼不能強制轉介這樣的青少年,到相關的醫療機構接受治療?電子煙對青少年的身心危害極大,越早介入治療,越有可能將他們從深淵中拉回。
根據5月16日《聯合早報》的另一則報道,我國去年因持有和使用電子煙被捉的人次寫下新高,達1萬4688人次;其中,吸電子煙被轉介到衞生科學局的學生案件有2068起,較前年的955起增加一倍,涵蓋小學生至高等學府學生。單在今年首三個月,吸電子煙被轉介的個案就有505起。
電子煙不只是個人問題,而是關乎家庭穩定與社會健康的嚴峻危機。青少年是國家未來的棟樑。我們應該採取更有力的措施,協助他們脱離癮害,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韓非子·喻老》有言:“千丈之堤,以螻蟻之穴潰;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煙焚。”若我們繼續忽視這縷“煙”的侵蝕,未能及時保護本應茁壯成長,將來可為國家所用的孩子,將是國家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