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籍男子在新租豪宅運營非法俱樂部 三同夥被判監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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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籍男子串謀房屋經紀租下優質洋房,表面上當住家使用,實則用以運營私人俱樂部,供親友與商業夥伴聚會、賭博、按摩等,他還僱用外籍人士來擔任俱樂部經理、廚師、司機等職務,其中三名男子現在被判坐牢兩個月至四個月不等。
此案主謀是33歲的柬埔寨籍男子吳國京,他已於2023年7月離開新加坡,至今仍在潛逃。
三名落網被控的同夥是44歲的柬埔寨籍男子蘇文輝,40歲的中國籍男子蘇振坦,以及35歲的本地男子吳朋飛。
蘇文輝星期一(5月26日)在國家法院面對包括欺詐和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等三項控狀,他承認其中兩項,被判坐牢四個月。
蘇振坦面對一項欺詐和一項牴觸僱用外來人力法令的控狀,他承認其中一項,被判坐牢兩個月。吳朋飛承認一項欺詐的控狀,被判坐牢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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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顯示,早在2023年,吳國京就通過房產經紀郭慧敏(31歲),租下加立克道(Garlick Avenue)18號洋房當作俱樂部,每月租金12萬5000元。
吳國京將洋房用作私人俱樂部,讓親友與商業夥伴聚會、住宿、賭博,並使用游泳池與撞球桌等設施。
蘇文輝是吳國京的親信,擔任俱樂部經理,負責日常營運與接待賓客。吳國京會支付他在本地的所有生活開銷,包括每月3萬元的房租與買車等費用。
隨後,吳國京也安排蘇振坦與吳朋飛擔任廚師、財政和司機。俱樂部還有多名司機、教撞球和高爾夫球課的教練、按摩師,以及外籍幫傭。蘇振坦在俱樂部擔任廚師和財務管理人員,負責記錄俱樂部營運和租金等開支,每月領取人民幣1萬8000元(約3200新元)的薪水,免費住在俱樂部裏。
吳國京每五天至十天會安排不明人士交付5萬至10萬新元不等的現金給他,用於支付會所租金、日常開銷及員工薪資等。蘇振坦懷疑這些資金是贓款,但未曾追問。
到了2024年2月,吳國京決定尋找一棟租金較低的洋房來運營俱樂部,於是指示蘇文輝與郭慧敏安排尋找新單位。
蘇文輝在2024年決定租下維多利亞園路32號洋房(圖),當作俱樂部,每月租金為5萬8000元。(蔡家增攝)
不久後,郭慧敏發現維多利亞園路32號洋房的租賃廣告。蘇文輝看房後決定租下,每月租金為5萬8000元。
他隨後指示郭慧敏以吳朋飛的名義來租房,並謊稱是給家人居住的。這是因為吳朋飛是本地公民,以他的名義租房較不易引起懷疑。
吳朋飛在俱樂部擔任司機,負責接送賓客,月薪為5500元。約在2024年3月,吳朋飛從郭慧敏手中拿到洋房的租約,明知是欺詐屋主也照樣簽下。
當時有兩名房屋經紀人負責這棟洋房的租賃。郭慧敏聯繫其中一人,但對方在瞭解吳朋飛的背景時提出質疑。於是,她轉而聯繫另一個經紀,謊稱吳朋飛是餐飲公司的業主,打算與妻兒入住洋房,最終才成功租下房子。
郭慧敏促成這次租賃交易後,獲得了2萬6000元的佣金。
2023年8月17日晚上,蘇文輝在樟宜機場打算飛往菲律賓時被攔查,執法人員從他身上搜出逾2萬元現金,包括新元、美金、港幣等。他起初稱現金是他從柬埔寨帶來的,後來又改口稱一部分是預支的薪水。
2024年5月18日凌晨,警方突擊維多利亞園路32號洋房,當場捕獲包括蘇文輝、蘇振坦、吳朋飛等九人。
目前,房產經紀郭慧敏的案件還在審理中。當局也仍在調查主謀吳國京的資金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