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達順:法官須增強交叉領域知識應對複雜案件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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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的案件日益複雜,法官不僅須具備紮實的法律基礎,涉獵與技術、統計學、法醫和心理學等交叉領域,還必須善於在案件中運用所掌握的知識。
大法官梅達順星期一(5月26日)在新加坡司法學院10週年典禮上致辭。他闡明司法教育的重要性,並強調,對於來到法庭上的公眾,每一名法官都是司法系統的代表,肩負着守護司法公信力的重任。
大法官指出,法官不僅要確保司法程序的公平與廉潔,還必須努力得出正確的結果。每篇判詞不僅是為了向當事人解釋訴訟勝敗原因,也是為了發展法律體系,向公眾保證正義得到伸張。因此,法官必須積極追求並保持最高標準的能力、品格與操守。
除了法官在司法工作上面對的固有挑戰,司法機構也面臨外部環境的挑戰,包括人們對公共機構信任度持續下降,這種情況過去幾年來在全球普遍可見。法院向來被視為社會平等與公平的守護者,以及真相的仲裁者。大法官説:“倘若人們認為法院無力辨明或捍衞真相,或無法解決司法行政中的重大缺陷,這將嚴重影響公眾對司法的信任。”
另一大挑戰則是日益複雜的案件,複雜的原因在於證據、技術的複雜度,以及案件涉及跨國因素等。此外,當事人如今更容易獲取信息,也往往更堅持己見,這會使管理法庭訴訟程序變得異常困難和微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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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指出,為了應對這些挑戰,法官必須持續深化和拓展自身的裁判能力,既要擁有紮實的法律基礎,精通現有和新興的法律問題,也要超越法律本身,涉獵與技術、統計學、法醫學、心理學等與法律交叉的領域。
然而,隨着生成式人工智能不斷增強的功能和複雜度,法官不僅要有知識,還必須具備良好的分析能力,擅用已知、更要迅速掌握新知,並應用於日益複雜的案件中。他們也應精進法庭管理技巧,確保程序公正高效,並關注能夠提升工作效率的新技術、工具和方法。除了發展審裁能力,還要培養領導力和系統改革能力。
大法官:司法教育機構須處於司法系統核心
大法官説,這些領域不斷發展變化,而司法專業知識須通過經驗持續精進。“因此,我們通過司法學院大力投入司法教育和培訓,強調將法官培養成具備終身學習和自主學習理念的‘學習型法官’。正因如此,像司法學院這般的司法教育機構必須處於司法系統的核心。”
2015年成立的司法學院在過去幾年對課程與資源進行全面審核,制定了全新的司法教育培訓方式,包括修訂司法能力框架,闡明法官在職業生涯的不同階段應該具備的14項司法能力。同時,學院也重組為兩大研究院,一個負責開發與實施培訓項目,另一個則專注於司法和司法教育相關研究。
大法官透露,學院接下來將從課程內容、教學方法和合作夥伴三大方面提升司法教育的水平,這包括持續更新核心的裁判技能課程、開設新領域課程、運用角色扮演錄像教學和人工智能教學、開發能夠參與互動角色扮演的人工智能虛擬陪練員,以及加強區域與國際合作等。
在結束致辭前,大法官説,在慶祝司法學院10週年這一重要里程碑之際,也鼓勵法官繼續支持司法學院履行使命,並強調司法教育需要學院與法官的協作才能夠實現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