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教唆工人無準證集會 一對男女被控上庭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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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無準證舉辦公共集會,並教唆外籍工人蔘與集會活動,一對男女被控上庭。
他們是36歲的韋德里和33歲的麗貝卡,兩人星期二(5月27日)在國家法院各被控兩項牴觸公共秩序法令的控狀。他們也分別面對九項和15項牴觸僱用外來人力法令的控狀。
新加坡警察部隊和人力部發出聯合文告,指麗貝卡於2024年10月24日,指示她僱用的15名外籍工人聚集在兩個工地外,舉起標語牌追討他人拖欠她公司的工程款項。
綜合文告和控狀內容,麗貝卡涉嫌將四個標語牌交給六名工人,指示他們拿着標語牌站在惹蘭沙都(Jalan Satu)Dakota Breeze第91A座組屋的工地外,追討他人拖欠公司Apex Engineering的款項。
麗貝卡也涉嫌通過送貨服務將四個標語牌寄給另外九名工人,同樣指示他們拿着標語牌,站在登加綠苑徑(Tengah Garden Walk)Parc Flora @ Tengah第324A座組屋的工地外,追討拖欠公司的款項。
延伸閲讀
[無準證辦公共集會 59歲男子判罰1000元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5_14_779784)
至於韋德里,他被指與麗貝卡串謀犯案,協助準備標語牌,並負責到登加綠苑徑的工地處,確保工人按照麗貝卡的指示行事。這15名外籍工人全是Apex Engineering的員工。
法庭文件則並未透露韋德里和麗貝卡之間的關係。
根據文告,兩名被告和15名工人無準證舉行公共集會。當局已完成對15名工人的調查,確認他們只是按照僱主的指示行事,無意觸犯法律,警方因此不會對他們採取進一步行動。
兩人案展至下月過堂
麗貝卡和韋德里於星期二被控後,兩人的案件展期至下個月過堂。他們目前各以1萬5000元保釋在外。
警方提醒公眾,在新加坡未經警方許可舉辦或參與公共集會是違法的,在公共秩序法令下,會構成犯罪行為。
根據公共秩序法令,非法舉辦公共集會者可被罰款最高5000元。教唆外籍工人觸法若罪成,則可判坐牢最長一年,或罰款最高1萬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