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擬修法吸引外資家辦落户 外國法官仲裁成關鍵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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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吸引外資,印度尼西亞擬修法來提高法律確定性,這項提議獲印尼最高法院積極回應。提議一旦通過,也將為家庭辦公室在印尼投資提供更多便利。不過法律專家指出,法律還必須有司法部門的良好治理加以配合,才能達到預期效果。
印尼國家經濟委員會主席盧胡特星期一(5月26日)在峇釐島龜樂島(Kura Kura)經濟特區出席座談會時,介紹印尼政府吸引外資、打造更多金融中心的計劃。他説,印尼長時間面對資金外流問題,歸根結底源於投資者對體制的信任不足。
目前在印尼,來自不同國家的訴方和辯方在仲裁過程中,可通過上訴蓄意擾亂或拖延程序。這增加了法律程序的不確定性。
盧胡特星期一上午剛與印尼高等法院法官會面,探討能否效仿新加坡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阿布扎比等地的做法,由具備國際認證的外國法官進行仲裁,各造也不能輕易對判決上訴。
盧胡特説:“讓我驚喜的是,大法官蘇納多對這項提議反應非常積極……希望不久後我們就能推出這項條例。”
延伸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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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胡特指出,海外直接投資僅佔印尼國內生產總值的1.6%,比新加坡、迪拜和印度古吉拉特(Gujarat)都低。印尼當局希望借鑑這些地方在法律上的最佳作業方式,吸引更多外資。
據盧胡特提供的數據,過去21年,印尼的資金外流累計達3200億美元(約4120億新元)。印尼在2016年推出税務特赦,但儘管如此,2017年至2024年間印尼的年均資金外流仍達到200億美元。
除了法律上的不確定性,印尼盾不穩定,及國內投資選項有限都是造成印尼資金外流的原因。
印尼目前正與美國就關税問題磋商。盧胡特透露,印尼總統普拉博沃認為磋商過程可能會很艱難,但盧胡特認為,印尼政府可以把握這次機遇推動國內經濟轉型,放寬條例和提升經濟效率。
他説:“我們不知道美國最後會對印尼加徵多少關税,但我們正盡一切努力説服對方,必須達至雙贏局面。”
盧胡特也強調:“印尼接下來會很努力變得更透明,對投資者更具吸引力。”
新加坡尤索夫伊薩東南亞研究院客座研究員阿安(A’an Suryana)認同由國際法官做最終裁決將有助吸引外資,但他指出,要落實這個計劃不易。
阿安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説,目前國內和國際糾紛都由印尼全國仲裁機構受理,若准許上訴,便容易出現涉案方試圖操縱上訴,包括收買仲裁者的事件,這會構成道德風險。
阿安説:“盧胡特須思考怎麼縮短官僚程序。也就是説,國際仲裁庭的裁決必須可以執行,不用等印尼最高法院或雅加達中央法院首肯。但這是艱鉅的任務,因為印尼的法院不會輕易放棄他們的權力。”
印尼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研究員聶齊(Nicky Fahrizal)也指出,司法部門貪腐問題根深蒂固。除非當局認真、持續地改革司法體系和內部文化,否則即使修法允許國外法官仲裁,最終的執行仍會困難重重。
聶齊説:“法律不確定性源於司法體系不盡人意的治理現狀……仲裁工作必須看重高度的專業水平,設計上必須確保在程序上比正規法庭聆訊更快、更有效,也必須注意程序上的靈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