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發起“國際調解院” 將落地香港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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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發起的國際調解院將落地香港,香港特首李家超稱國際調解院地位“等同於設於海牙的聯合國國際法院和常設仲裁法院”,將有利於香港提升國際地位、帶來經濟效益、完善香港法治等。
李家超星期二(5月27日)在記者會上表示,5月30日,在簽約國完成批准程序後,國際調解院將會在香港正式成立。
李家超説,國際調解院是極高層次的國際組織,地位等同設於海牙的聯合國國際法院和常設仲裁法院,是落實《聯合國憲章》規定以調解等方式和平解決爭端的國際機構。
他説:“國際調解院體現‘以和為貴’的原則,比訴訟、仲裁更具降低時間及經濟成本效益,是以國際法完善國際秩序的有效做法”。
中國大陸外交部發言人毛寧在上個星期二(5月20日)介紹中方推動建立國際調解院有關情況時説:“2022年,中國與近20個立場相近國家共同發起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倡議。經過共同努力,已經完成《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談判,並一致同意國際調解院總部設在中國香港”。
她説,來自亞洲、非洲、拉丁美洲和歐洲的近60個國家和聯合國等約20個國際組織將派高級別代表出席5月30日舉行的簽署儀式。當日下午將舉辦國際調解論壇,圍繞“國家間爭端調解”和“國際投資商事爭端調解”展開研討。
毛寧也説,調解是《聯合國憲章》規定的重要爭端解決方式之一,推崇“以和為貴”,充分尊重當事方意願,具有更靈活、更經濟、更便捷、更易執行等獨特優勢,也體現了東方和合傳統。國際調解院着眼以調解定分止爭,將成為全球首個專門通過調解解決國際爭端的政府間法律組織,是維護《聯合國憲章》宗旨原則的重要機制。
她還説,國際調解院回應了各國求和平、促穩定、謀發展的共同關切,順應合作共贏的時代大勢,彙集了各大法系優勢,有利於推動法治領域全球治理向更公正、更合理方向發展。“我們歡迎更多國家積極支持、參與國際調解院籌建,與現行國際爭端解決機制協同增效,共同為高效和平化解國際糾紛提供更多選擇和途徑,更好維護國際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