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池內行走滑倒 老婦溺水12分鐘亡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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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歲老婦在公寓泳池裏行走時滑倒,當她的游泳教練抵達時,她已在泳池裏溺水逾12分鐘,送院後宣告不治。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7月31日上午11時23分,地點是裏峇峇利一帶的永安苑(Yong An Park)。
案件星期三(5月28日)早上在驗屍庭針對死者的死因展開研訊,死者的女兒也有出席。
根據調查官在庭上所述,死者是74歲的退休人士葉秀珍(譯音),來自中國。據死者女兒庭上所説,葉秀珍在去年1月才跟家人一同來到新加坡。
案發當天早上,葉秀珍安排了在公寓泳池上一對一的游泳課。她提早抵達泳池,在腰間套上救生浮圈,就進入0.9米深度的泳池區練習在泳池裏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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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身為初學者的葉秀珍,水深至胸口,走了大約一分鐘,她不慎往後滑倒,隨之面朝下不斷掙扎。
葉秀珍試圖游到岸邊,花了兩分鐘才掙扎到岸邊,可此時的她已一動不動地在泳池中。根據電眼畫面所記錄的時間,當時為11時23分。
約12分鐘後,葉秀珍的游泳教練抵達泳池,見狀立即把她拉上岸,為她進行心肺復甦術,保安人員也立即去取自動體外除顫器(AED)且叫救護車。
當醫護人員抵達後,立即把她送往中央醫院急救,她當時已處於昏迷狀態。院方搶救無效,於中午12時40分宣告不治。驗屍報告指死因為溺斃。驗屍官將擇日宣讀研訊結論。
專家:本地沒法律強制泳池得聘請救生員
新加坡體育理事會的體育安全專家指出,新加坡沒有法律強制所有泳池得聘請救生員。
體育安全專家星期三早上在供證時提到,溺斃只在一瞬間,因此建議游泳初學者及年長者的身邊,都應該有人看着,好能及時將他們拉起。
專家指發生溺水情況時,溺水者一般會感到慌張,只想着要呼吸,因此忘了其實水很淺,自己是能夠站立的。
葉秀珍的情況來説,雖教練已教過她一些游泳姿勢,但電眼畫面可見當時她慌了,只是胡亂掙扎,當抵達岸邊時已精疲力盡。
葉秀珍的女兒問到,新加坡針對私人泳池聘請救生員有何規定?專家指本地並沒明文規定所有私人泳池得有救生員,但有些公寓在高峯時段會聘請救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