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泳池內行走滑倒溺斃 驗屍庭展開研訊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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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歲婦女在公寓學游泳,游泳教練沒到就先下水,在池裏不慎滑倒。教練約12分鐘後將婦女救上岸,婦女送院不治。
這起事故發生在2024年7月31日,地點是位於裏峇峇利路(River Valley Road)的永安苑(Yong An Park)公寓。死者是來自中國的葉秀珍(74歲)。
驗屍庭星期三(5月28日)針對葉秀珍的死因展開研訊,傳召警方調查官和新加坡體育理事會的安全專家出庭供證。
調查官供證時説,事發上午11時30分,死者正準備在公寓游泳池上一對一的游泳課,並在開課10分鐘前來到游泳池。由於是初學者,她因此在腰間繫上漂浮裝置。
死者花了兩分鐘才掙扎到泳池邊
游泳教練當時還沒抵達,死者率先下水,在水位至胸口,也就是水深約0.9米處走動。她水裏走了一下子便不慎滑倒,跟着臉朝下,花了兩分鐘才掙扎來到游泳池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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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跟着沒了動靜,直到教練約12分鐘後抵達時,才將她從游泳池救出。教練隨即為死者實施心肺復甦術,死者在昏迷狀態下送院急救,但為時已晚。
據調查官,葉秀珍死於溺斃,警方也排除了他殺的可能。
調查官指出,公寓保安會每小時巡邏一次,可是事發時游泳池周邊恰巧沒有保安巡邏。負責查看電眼畫面的保安也沒有注意到游泳池裏有人。
安全專家則在供證時説,初學者應在有人陪同的情況下才下水。
死者的女兒也出庭聆訊,她在庭上針對私人游泳池是否得聘請救生員一事,向安全專家提出詢問。專家説,法律沒有規定私人游泳池必須有救生員在場,業主可自行決定是否要聘請救生員,但游泳池必須得有救生設備。
驗屍官將擇日發表研訊結論。(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