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信託原董事長閆桂軍承認受賄逾2億人民幣 | 聯合早報
zaobao
中國官方通報,光大信託原董事長閆桂軍承認受賄超過2億元(人民幣,下同,3600萬新元),違規放貸近64億元。這是官方首次通報因違紀違法被查情況。
湖北省荊州市中級法院星期三(5月28日)在官方微信公眾號上通報,法院星期二(27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光大信託中共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閆桂軍受賄、違法發放貸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
根據指控,閆桂軍在2002年下半年至2021年利用擔任光大銀行寧波分行中共黨委書記、行長,光大銀行公司業務部總經理,光大金控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中共黨委副書記、總裁,光大興攏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中共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總裁、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審批、業務發展和入職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2億1171萬餘元。
2016年5月至2020年2月,閆桂軍在擔任光大信託中共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總裁、董事長期間,明知相關公司不符合貸款條件,違反法律規定,指使下屬辦理並違規審批,促使相關信託計劃等項目通過評審,向相關公司發放貸款共計63.9億餘元。
2020年5月至7月,閆桂軍在擔任光大信託中共黨委書記、董事長期間,違反國有資產轉讓監管規定,擅自批准將某公司戰略配售股票收益權以遠期方式轉讓給不具備戰略投資資格的相關自然人。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閆桂軍刑事責任。
閆桂軍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公開資料顯示,閆桂軍早期曾在交通銀行河南省分行工作,2000年加入中國光大銀行寧波分行,任行長、中共黨委書記。此後,閆桂軍陸續出任中國光大銀行總行公司業務部總經理,中國光大銀行浙江(杭州)分行中共黨委書記、行長,光大金控資產管理公司中共黨委副書記、總裁等職務。
2015年4月,閆桂軍出任光大信託總裁,2018年6月起代理光大信託董事長,2019年3月獲任光大信託董事長。2021年1月,中國光大集團宣佈免去閆桂軍光大信託中共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稱對他“另有任用”。同年4月,光大信託發佈董事長變更公告,閆桂軍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董事長。
據財新網報道,光大集團當年是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免去閆桂軍職務,閆桂軍2023年初也接受有關部門多次問話,但未公開他被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