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加重刑罰確保公路安全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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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如虎口,這是一句老話,旨在告誡所有公路使用者要隨時提高警惕,確保安全。就今天的道路安全情況而言,這句話仍然很適用。因為,超速駕駛問題有惡化的趨勢,過去五年致命車禍及導致傷殘的交通事故逐年增加。
內政部指出,公路安全仍然是當局重點關注的問題。2024年,本地共發生7188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42人死亡。超速駕駛是主要原因之一。去年全年超速違規個案創下10年來的新高,接近19萬2000起,比2023年增加64.8%。因超速駕駛導致的致命車禍也增加43.8%,從2023年的32起增至2024年的46起。
內政部因此於5月28日宣佈,從明年1月1日起,全面加重超速駕駛的違規記分和銷案罰款金額。各項違例記分增加2分至6分不等,銷案罰款則提高50元至100元不等。超速40公里以上者都會被控上法庭。超速超過50公里者,駕駛執照就會被吊銷;目前的規定是超速60公里。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兼內政部長尚穆根在今年2月15日出席在義順忠邦舉行的公路安全日活動時,就已透露要對超速駕駛加重刑罰的消息,不過他當時並未宣佈詳情。
超速駕駛情況逐年惡化以及致命車禍的增加,使我們的公路變得更不安全,值得關注,箇中原因也值得深入探究。可能的原因包括執法力度不足、刑罰嚇阻力度不夠、重型車輛和衝力與馬力更大的車輛增多、城市生活節奏日益緊張、不同駕車文化背景的外來人士增加等。但不管是什麼原因,情況的惡化説明有加強執法力度和加重刑罰的必要。
近年來,我國公路上的車輛越來越多,交通警察和陸路交通管理局執法人員有限,不可能全天候執法,造成一些駕車者的僥倖心理。執法人力不足的問題,現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利用科技彌補,這包括在高速公路增設超速駕駛偵測雷達、在更多交通燈增設闖紅燈攝像機,以及強制重型車輛安裝限速器等。
在高速公路上裝置超速駕駛偵測器的嚇阻作用是明顯的。高速公路最容易超速駕駛,有了這種全天候操作的儀器,可以大大彌補交警執法人員不足的問題。同樣的,闖紅燈攝像機在打擊飆車族方面的作用立竿見影。當局自2024年4月起逐步啓動全國252個闖紅燈攝像機的偵測超速功能,成效顯著,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錄得2萬零919起超速案例。
規定重型車輛安裝限速器也有助於減少這類車輛超速肇禍。交通警局規定,最高裝載重量介於3501公斤至1萬2000公斤的羅釐,從2024年1月1日起須分階段安裝限速器,確保時速不超過60公里。受新規影響的約1萬7000輛羅釐,最遲須在2027年7月1日完成安裝。截至去年底,每月只有50輛完成裝置,當局或可考慮加快這一進程。據5月27日《聯合早報》報道,先前有業者反映因為價格太高、安裝耗時而裹足不前。不過裝置商説,目前每台限速器的安裝時間已從一小時縮短至30分鐘以內,價格也下調,因此,業者應儘早完成安裝,以策安全才是。
內政部指出,道路安全是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共同責任。因此呼籲駕駛者遵守車速限制,安全駕駛,以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但所謂言者諄諄,聽者藐藐,事實説明,持續的宣導固然必要,但要規範駕駛者的行為,最終還是非輔以加大執法力度和加重相關刑罰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