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調解院公約簽署儀式在香港舉行 王毅出席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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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發起的國際調解院公約簽署儀式在香港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國外交部長王毅出席簽署儀式,代表中國成為首個簽署公約的國家。
綜合央視新聞、香港電台和《星島日報》報道,國際調解院公約簽署儀式星期五(5月30日)上午10時在香港灣仔君悦酒店舉行。
王毅在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的陪同下進入會場,出席簽署儀式。大會先播放有關成立國際調解院及未來工作的宣傳片,王毅之後上台簽署《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代表中國成為首名簽署公約的國家,其他簽署國代表也逐一上台簽署。
簽署公約的國家有:中國、阿爾及利亞、白羅斯、貝寧、柬埔寨、喀麥隆、剛果共和國、古巴、吉布提、多米尼克、赤道幾內亞共和國、埃塞俄比亞、加蓬、幾內亞比紹、印尼、牙買加、肯尼亞、基里巴斯、老撾、毛里塔尼亞、瑙魯、尼加拉瓜、巴基斯坦、巴布亞新幾內亞、塞爾維亞、所羅門羣島、蘇丹共和國、東帝汶、烏干達、瓦努阿圖、委內瑞拉及津巴布韋。
來自亞洲、非洲、拉丁美洲、歐洲60多個國家和聯合國等近20個國際組織的高級別代表、前政要以及國際知名專家共同出席當天的簽署儀式。下午還會舉辦國際調解論壇,圍繞“國家間爭端調解”和“國際投資商事爭端調解”展開研討。
延伸閲讀
王毅:國際調解院為國際化解爭端提供新選擇 報道稱,國際調解院是全球首個專門通過調解解決國際爭端的政府間法律組織,由中國與18個國家推動建立。國際調解院根據當事方自願,可調解國家間、國家與他國投資者間以及國際商事爭議。
中國在2022年與立場相近國家達成《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聯合聲明》,正式啓動籌建進程。2024年10月,中國與18個國家完成《公約》談判,將國際調解院總部設在香港。根據《公約》規定,三個以上籤署國根據國內法律程序批准《公約》後,國際調解院即正式成立,預計可於2026年初開業運營。
香港特首李家超星期二(27日)稱,國際調解院地位“等同於設於海牙的聯合國國際法院和常設仲裁法院”,將有利於香港提升國際地位、帶來經濟效益、完善香港法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