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燒烤店爆炸事故一審宣判 15人獲刑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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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方通報,寧夏回族自治區一家燒烤店在2023年6月發生的爆炸事故一審結果出爐,涉案15人獲刑。
中共銀川市委宣傳部星期五(5月30日)在官方微信公眾號上通報,銀川市興慶區法院當天上午依法對寧夏銀川富洋燒烤店“6·21”特別重大燃氣爆炸事故涉刑事案件一審公開宣判。
法院對銀川富洋燒烤民族街店投資人、實際經營者張洪顯和劉國,寧夏龍江清潔能源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崔文波,寧夏國華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東周志國等15名被告,依法以重大責任事故罪或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分別判處六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禁止其中三名被告一定期限內從事相關職業,並對其中三名罪責較輕、符合法定條件的一線員工依法適用緩刑。
審理查明,2023年6月21日晚上8時37分許,銀川市興慶區富洋燒烤民族街店發生特別重大燃氣爆炸事故。此次事故是一起因相關企業違法違規檢驗、經營,並配送不符合標準的液化石油氣瓶,燒烤店在使用中違規操作發生泄漏爆炸等造成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法院認為,張洪顯等12名被告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燃氣安全管理規定,因而發生特別重大責任事故,給人民羣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情節特別惡劣,行為均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周志國等三名被告身為液化石油氣檢測機構工作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情節嚴重,行為均構成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根據各被告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造成的危害後果以及在犯罪中所起作用,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延伸閲讀
[下午察:寧夏燒烤店爆炸背後的燃氣安全隱患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06_23_615377)
崔文波等被告在宣判後當庭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
新華社去年1月報道,中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上述事故調查報告,查明為由於店內未組織疏散,導致傷亡擴大,爆炸最終造成31人死亡、七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5114萬5000元人民幣(917萬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