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盛銀行家因一馬案在紐約被判入獄兩年 | 聯合早報
zaobao
在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簡稱一馬公司或1MDB)貪腐案中扮演關鍵角色的前高盛銀行家萊斯納,被美國紐約法院判處兩年監禁。
路透社報道,馬來西亞和美國當局估計這個馬來西亞主權基金的被盜金額高達45億美元(約58億新元),這是一個覆蓋全球、精心策劃的陰謀,涉及人員包括一馬公司高層、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和高盛高管等。
55歲的萊斯納(Tim Leissner)曾任高盛東南亞地區主管,他在2018年承認違反美國《反海外腐敗法》並參與洗錢陰謀,這些罪名都與他在一馬公司醜聞中所扮演的角色有關。
法官布羅迪(Margo Brodie)星期四(5月29日)在下判時指萊斯納的行為“肆無忌憚、大膽妄為”。雖然他配合政府的調查被納入考量,但這並不能彌補多個國家最高層腐敗所造成的損害。
萊斯納在法庭上語帶哽咽地説:“我首先要向馬來西亞人民致以誠摯的道歉。我對自己的行為深感後悔。”
延伸閲讀
[馬國追回近300億令吉一馬公司資產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3_18_746608)
[一馬公司弊案 我國至今歸還1.24億元給馬國政府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5_17_797009)
一馬公司成立於2009年,由馬來西亞政府財政部全資持有,成立時宣稱是為推進外國直接投資和促進馬來西亞長期經濟發展的主權財富基金。當時納吉身兼馬來西亞首相、財長和一馬公司顧問局主席。
高盛在2012年和2013年通過三次發行債券為一馬公司籌集了65億美元。馬來西亞富商劉特佐和納吉被指是一馬案的幕後操盤手。
一馬公司部分資金被轉移到與劉特佐有關的離岸銀行賬户和空殼公司。國際刑警自2022年向劉特佐發出紅色通緝令,但至今仍未把他逮捕歸案。
高盛2020年在美國法院認罪並支付了破紀錄的29億美元罰款,其中包括向美國、英國與新加坡等國家的政府監管機構支付的罰款,以及高盛之前與馬來西亞政府達成和解時,同意將高盛為一馬公司發行債券時賺取的約6億美元歸還馬來西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