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五宗教諮理會籲政府修憲 限制首相司法委任權 | 聯合早報
zaobao
(吉隆坡綜合訊)馬來西亞五大宗教諮詢理事會呼籲政府修改聯邦憲法,以防止首相在司法任命上擁有過大的權力,進而威脅司法獨立。
由佛教、基督教、印度教、錫克和道教代表組成的五大宗教諮詢理事會星期五(5月30日)發文告指出,根據現行憲法第122B條文,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高庭法官及其他法官的任命,須由國家元首根據首相的建議,在諮詢統治者理事會會議後作出。
五宗教諮理會認為,這賦予首相過大的司法任命權,因為首相雖須諮詢聯邦首席大法官與高庭大法官的意見,但實際上可以忽視他們的建議。“這違反三權分立原則和憲法基本結構,也反映行政對司法任命的干預。”
文告指出,聯邦憲法基於三權分立,即立法、行政與司法權分立的原則,司法任命應由首席大法官向國家元首提供建議,而不是首相。
此外,儘管《2009年司法任命委員會法》已確立法官遴選標準,但首相仍可無限否決司法任命委員會提名的人選。
延伸閲讀
[陳春安:馬國限制首相10年任期的爭議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3_27_748567)
[檢控分權須修憲 安華:希望明年中落實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2_23_728372)
五宗教諮理會呼籲政府兑現改革承諾,切實落實三權分立的核心原則。
首相安華領導的希望聯盟曾在競選宣言中承諾推動三權分立及限制首相任期等改革,但至今尚未兑現承諾。
今年初,馬國律師公會九名前主席批評安華政府在維護司法獨立方面的表現,不如馬哈迪、慕尤丁與依斯邁等三名前首相執政時的表現。
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東姑麥潤4月在馬耳他英聯邦法律會議上,也提議修訂《司法任命委員會法令》,取消首相在法官任命中的角色。
另一方面,安華上週要求法庭在其前助理莫哈末尤索夫指控遭性侵案中,釐清首相是否享有民事豁免權。
安華的申請在馬國司法界引發關注,法庭已擇定6月3日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