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MeToo”啓發 女子起訴前同事性侵獲賠逾5萬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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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稱受到“Me Too”社會運動的啓發,決定把曾經交往的前男同事告上法庭,起訴對方性侵導致她身心受傷害。女子勝訴後獲賠5萬餘元。
起訴人江美婷在2022年7月入稟國家法院,指男子蔡俊陽於2016年7月10日在女方家中,強行用手指性侵她,要蔡俊陽對她造成的傷害做出賠償。國家法院法官審理案件後,今年5月判江美婷贏得官司。
曾是情侶因公開戀情起爭執 兩人分手後爆出性侵官司
根據判詞,江美婷與蔡俊陽於2015年在國防部某部門共事時認識。江美婷稱,兩人同年6月成為情侶,但因擔心被其他同事説長道短而要求不對外公開關係。然而,蔡俊陽卻希望可以公開談戀愛,兩人為此經常鬧意見,最終在同年12月分手。
江美婷説,她與蔡俊陽有許多共同朋友,加上對彼此仍有情愫,兩人過後還是經常一起聊天、運動和出外用餐。2016年7月9日晚上,江美婷發手機短信給蔡俊陽,邀請他和其他同事一起上夜店。一夥人玩到10日凌晨3時左右,江美婷與蔡俊陽共乘德士離開,途中江美婷主動邀請蔡俊陽回家發生性行為。
不過,江美婷到家後清醒過來,決定不應與蔡俊陽有親密行為,以免對方以為有複合的機會。蔡俊陽被拒絕後變得情緒激動,不肯罷休。兩人糾纏一陣後,江美婷指示蔡俊陽離開,自己則回卧室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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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江美婷的説法,蔡俊陽事後跟進卧室,未經江美婷同意就用手指性侵她。江美婷把蔡俊陽推開,朝他怒吼,蔡俊陽這才生氣地甩門離去。他事後發短信給江美婷,為自己失控的行為道歉。
女子三年後舉報前同事性侵 並申訴職場騷擾
2017年中,江美婷接觸到女性聲討性暴力行為的“Me Too”社會風潮,瞭解到有關不同受害人的遭遇後,意識到儘管蔡俊陽與她曾是情侶,但蔡俊陽當晚對她所做的正是性暴力的行為。接下來三年多內,江美婷在不同時候把蔡俊陽曾性侵她一事告訴朋友。2021年3月,她致函國防部高層,申訴她被一名同事性侵犯,接着正式向警方報案;在寫給國防部的信函中,江美婷也稱自己曾遭其他同事性騷擾。
一年後,江美婷在得知警方不會採取進一步行動後,決定向蔡俊陽發起民事訴訟。
不過,根據蔡俊陽的説法,由於江美婷一直不肯給予承諾,兩人從未正式成為情侶。他一直覺得江美婷把自己當消遣工具,因此在2016年7月10日與她劃清關係。至於2016年7月10日凌晨在江美婷住家發生的事,蔡俊陽稱他記憶模糊,但在那個晚上之後,江美婷與他的互動仍然正常,甚至繼續約他出門,並讓他到她家中過夜。
佘奕可法官在判詞中指出,本案的關鍵在於江美婷的説辭是否可信。蔡俊陽聲稱無法記得事發時的細節,可是江美婷的庭上證詞、寫給朋友們的信函內容等證據,都與江美婷的説法大致相同,這包括她如何在事發時改變主意,決定叫蔡俊陽離開她的住家等。
法官判性侵成立 稱“失控”短信成關鍵證據
法官指出,在離開江美婷的住家後,蔡俊陽發短信向江美婷道歉,表示自己“失去控制”,短信內容符合江美婷對事發經過的説法。儘管江美婷沒有在事發後責問蔡俊陽,法官認為,這不意味着蔡俊陽沒有做出性侵行為。
法官強調,用手指性侵他人身體的行為,侵犯了對方的自主權,並且造成身心傷害,法庭在定奪賠償金額時必須把這一點考慮在內,以阻遏蔡俊陽與其他人日後做出相同行為。法官最終決定諭令蔡俊陽賠償江美婷5萬3697元,外加利息。
國防部發言人回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説,當局對職場騷擾和不當性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並且會對所有這類指控進行調查。在接到江美婷的投訴後,當局迅速展開調查,因考慮到所涉及的指控嚴重,最終決定將案件轉交警方處理。江美婷與蔡俊陽都已離開國防部。(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