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渠撒尿被執法員撞見 泰籍男子欲以7元行賄判監10天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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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籍男子在溝渠撒尿時被國家環境局的執法人員逮個正着,竟然拿出7元企圖賄賂執法人員,因此被判坐牢10天。
泰國籍被告南賈伊(54歲,譯音)共面對兩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他星期一(6月2日)承認其中一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根據案情,被告2017年來新加坡工作,案發時在農場工作,居住在羅弄司芒卡(Lorong Semangka)一帶的農場。
2024年12月17日晚上7時許,被告下班後騎腳踏車到雙溪登加客工宿舍(Sungei Tengah Lodge)附近的一家手機店修手機。店員表示修理費要200元,由於被告身上的錢不夠,他先支付100元,並稱稍後回來支付餘款。
被告事後打算騎腳踏車回農場取錢,但因內急,便在停放腳踏車附近的溝渠撒尿,結果被在附近巡邏的兩名國家環境局執法人員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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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上前表明身份,告知被告隨地撒尿是違例行為,跟着向被告索取個資,準備開罰單。
然而,被告當時趕着回農場取錢,並趕在手機店關門前付款,因此一心想要趕快離開。他告訴執法人員,常常有人在此處撒尿,接着拿出7元現金,要兩人收下並放過他。
執法人員果斷拒絕,但被告在堅持數次被拒後,把7元放入其中一人的包包。執法人員立刻讓被告把錢收回去,之後報警處理。
控方指出,雖然被告企圖行賄執法人員的過程少過30秒,但他至少三次試圖賄賂兩人。若執法人員收下賄賂,將損害新加坡來之不易的廉潔聲譽。因此,促請法官判他坐牢七至10天。
被告求情時向法庭道歉,並承諾不會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