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德士發酒瘋用充電寶砸窗 孟加拉男子判監五週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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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搭德士,半途發酒瘋,孟加拉籍男子用充電寶砸破車窗,從碎車窗爬出後再拾起磚塊,接連砸破德士多個車窗和後擋風玻璃,最終被判坐牢五週。
被告莫敏(40歲)星期一(6月2日)在國家法院承認一項惡作劇的罪名後被法官送進牢房。
案情顯示,1月6日晚上約11時,被告喝了伏特加後小睡片刻,隔天凌晨3時30分醒來便前往惹蘭蘇丹。他接着在惹蘭蘇丹睡到早上10時,醒來又再喝伏特加,直到上午11時30分左右。
上午約11時48分,被告在惹蘭蘇丹的某個德士站攔下一輛德士,指示司機尤索夫開往芽籠14巷。他當時已很醉。
德士行駛途中,被告改口要到慕斯達法購物中心(Mustafa Centre)。司機應允,並改道前往新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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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10分鐘後,被告忽然情緒激動,用隨身攜帶的充電寶砸破德士左後門車窗。司機見狀,在德斯加路一帶停車。
被告跟着從破裂的車窗爬出,拾起一個磚塊,先後砸破德士右後門車窗、後擋風玻璃和左前門車窗。被告的行徑引起公眾圍觀和恐慌,有人還拍下了事發視頻。
被告砸車時,尤索夫一直坐在駕駛座上,未受傷。上午11時54分,尤索夫報警求助。警方抵達現場時,被告仍用手猛擊德士擋風玻璃,警方將被告制止並逮捕。
德士事後交還給康福德高(ComfortDelGro)維修,總費用約為3066元。被告過後賠了3659元。
控方強調,被告砸窗的行為威脅到交通服務者的安全,因此要求法官加重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