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 馬國對沒有VEP的新加坡註冊車輛罰款300令吉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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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綜合訊)從下個月起,所有進入馬來西亞的新加坡註冊車輛若沒有外國車輛入境準證,將被罰款300令吉(約91新元),且須在離境前繳清罰款。
馬國交通部長陸兆福星期三(6月4日)召開記者會説,從7月1日開始,尚未申請外國車輛入境準證(VEP),以及已申請但還未激活無線射頻識別標籤(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簡稱RFID)的車輛仍可入境馬國,但車主會接獲當局發出的300令吉罰單。
他説:“這些車主必須在出境前繳付罰款。尚未申請VEP的車輛,還須在離境前申請。”
他補充説,為免出入境處交通擁堵,當局不會在入境處執法。“執法人員會在關卡周邊地區執法。有關罰款只能通過無現金方式支付,可在陸路交通局辦公室櫃枱、流動服務櫃枱或通過myEG網站(網址是www.myeg.com.my)繳付。”
除了一般私家車,新加坡註冊的私人公司車輛若沒有申請VEP,同樣會被罰款。不過,已申請但還未激活RFID的私人公司車輛,仍有兩至三個月的寬限期,期間他們只會接獲警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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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兆福解釋説,這是因為當局知道這一組別的車輛申請VEP程序繁雜,例如須要提供大量公司文件等。
馬國政府去年10月1日開始實行VEP制度,但執法行動分階段執行。在首階段,未申請VEP的新加坡註冊車輛從新柔陸路關卡入境馬國時,會接獲警告信,但不會被罰款;第二階段才會開始嚴格執法,但當局當時並未給出具體時間,也沒有説明違法者將面對什麼處罰。根據馬國陸路交通法令,沒有VEP的外國車主可被罰款最高2000令吉(約607新元),或監禁最長六個月。
陸兆福説,在第一階段執法期間,當局隨機檢查了5萬2012輛新加坡註冊車輛,其中2245輛或4.32%的車主因未申請VEP而接獲警告信。
根據馬國交通部數據,截至6月2日,已有23萬1018輛新加坡註冊的私家車申請VEP並獲得RFID,其中15%尚未激活RFID。另外,有2660輛私人公司車輛已獲得並且激活了RFID。
陸兆福呼籲所有新加坡車主儘快申請VEP,以及安裝和激活RFID標籤,以免開車出入境馬國時遇到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