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拍圖逃被攔下 揭手機藏逾百裙底照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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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裙底被當場抓包,男子稱已刪圖並試圖逃離,但被女子和公眾攔下,結果發現男子不僅沒刪視頻,手機還存有141張裙底照片。
被告郭立文(37歲,譯音)承認一項侮辱女性尊嚴和兩項偷窺罪狀,法官將他面對的另一項偷窺控狀也納入考量後,判他入獄27周。
案情顯示,被告在2021年2月5日下午1時許,在國浩大廈(Guoco Tower)的電動扶梯偷拍一名女子的裙底。後來,被告跟隨女子到電梯口時,又拍攝另一段裙底視頻。
女子在電梯口感覺被告觸碰到她的右大腿,察覺到自己被偷拍。被告立即試圖逃離現場,但女子抓住他的脖子,阻止他逃跑,並質問他是否拍了照片,若是拍了必須刪除。
被告亮出手機一張模糊的照片,刪除後就繼續逃離現場,女子則在後方追趕,最終在兩名公眾的協助下攔下被告。女子接着報警稱抓到偷拍她裙底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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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顯示,被告沒有刪除拍攝女子的兩段視頻。調查也揭露,被告的手機存有他在2019年拍攝的141張裙底照片。
控方指出,被告侵犯女子的隱私,也跟蹤她一段時間,顯示他故意且有決心犯案,還在東窗事發後試圖逃離。
事後,被告接受精神評估,被診斷患有嚴重抑鬱症,但跟犯案沒有關聯。
醫生指出,被告自願沉迷於快感中,並知道這種舉止是違法的。被告行徑是經算計以及有明確目的,未來重犯風險極高。
代表律師替被告求情時説,他意識到犯案的嚴重性,也願意到心理衞生學院接受治療。
被告星期三(6月4日)在庭上向受害者道歉,也表明要改過自新。
完整報道,請翻閲2025年6月5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