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留意紅燈右轉 男子撞昏騎士 | 聯合早報
zaobao
交通燈轉紅10秒後,男子未留意仍右轉,結果撞上電單車,導致騎士摔下車昏迷,肋骨骨折。
這起車禍發生在去年2月12日下午3時許,地點是立達路下段和亞歷山大路的交界處。
被告陳偉傑(50歲,譯音) 承認牴觸一項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指他未謹慎駕駛,在交通燈轉紅10秒後轉右,撞上直行的電單車。
被告陳偉傑(譯音) 承認牴觸一項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指他未謹慎駕駛,在交通燈轉紅10秒後轉右,撞上直行的電單車。(徐穎荃攝)
案情顯示,被告當時在通往亞歷山大路的恆河道上開着深藍色的轎車行駛,事後抵達上述的交界處,並右轉進入立達路。
與此同時,電單車騎士則在通往立達路下段的立達路行駛,騎士遵從綠燈直行,但遭被告撞上。被告稱當時他在右轉時,沒有留意到騎士。
延伸閲讀
[腳踏車與汽車相撞 騎士頭破血流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6_03_853605)
[汽車撞腳車追尾巴士 肇禍者逃離現場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6_01_846637)
根據庭上播放的電眼畫面,被告是在交通燈轉紅後的10秒右轉。
車禍發生後,騎士摔下電單車並失去意識,當時電單車後方還有許多車輛。
被告停車後,把騎士抱到車道旁的草坪,也報警和呼叫救護車。
騎士之後被送往新加坡中央醫院治療,醫療報告顯示他的右邊肋骨骨折,右手肘和手腕擦傷,右肩膀也受創。醫生為他開止痛藥,並給他八天病假。
由於法官要求控方補充陳詞,案件展至7月10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