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駁回安華釐清首相民事豁免權申請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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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吉隆坡高庭駁回首相安華在前助理提告他雞姦案中,要求釐清首相是否享有民事豁免權的申請。法官重申,任何人包括國家公職人員,都應受到同等法律約束。
高庭法官羅茲瑪瓦星期三(6月4日)駁回了安華提出關於首相是否享有任何形式法律豁免權等八項法律問題,提交聯邦法院裁決的申請。
法官説,安華提出的問題均是推測性質,未涉及對任何憲法條文的詮釋或有效性。她也認為,民事訴訟不構成對個人自由的剝奪。“答辯人仍享有人身自由,具備完整的法律行為能力,並享有相應的程序保障。”
由於沒有證據顯示這起雞姦訴訟妨礙安華履行憲法職責,法官拒絕暫緩審理本案,並擇定6月16日開審。此外,法官也裁定安華須付2萬令吉(約6068新元)堂費。
安華在高庭宣判後發文告説,他申請釐清首相是否享有民事豁免權等問題,並非為了尋求個人的豁免或逃避法律審查,而是關乎憲政體系的完整。“這是為了確保高級公職人員不會因帶有策略性、政治動機或制度干預的提控而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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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華的代表律師星期四(5日)向媒體證實,已針對高庭裁決提出上訴。
這起雞姦訴訟始於2019年,當時安華的前助理莫哈末尤索夫召開記者會,聲稱自己在2018年波德申補選期間遭安華雞姦。這是安華第三次面對雞姦指控。
經警方調查後,總檢察署於2020年1月表明,由於案情存在矛盾且證據不足,決定不提控安華。莫哈末尤索夫後於2021年轉而提出民事訴訟,向安華索賠。
安華前助理尤索夫在2019年12月4日召開記者會,聲稱曾在波德申補選期間遭安華雞姦。(檔案照片)
安華上週委任新律師團隊,向法庭申請釐清首相是否享有民事豁免權。此舉引發法律界關注,一些人質疑這可能削弱法治與民主制度。
非政府組織“捍衞自由律師團”發文告説,安華試圖引入首相享有豁免權的概念,不僅公然踐踏法治,更展現了威權主義的特徵。
馬國國會反對黨領袖韓沙哈再努丁則提醒安華,不要濫用司法程序,否則人民將對政府與司法制度失去信心。
律師:民事豁免權爭議令安華形象失分
馬國AmerBON律師事務所祁書敏律師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説,安華提出這項申請,似乎想引入類似美國總統豁免權的概念。如果高庭批准安華的申請,將削弱政府的問責機制,甚至可能侵犯民眾的基本權利。
祁書敏説,安華一直被視為自由派改革者,並提倡透明的治理。如今安華提出這樣的申請,可能影響他在支持者心目中的形象。
馬國時事評論員戴子豪律師受訪時説,安華的申請在政治上是一次失策,因為這被視為阻止公眾對公職人員問責。但他強調,從法律層面來看,安華通過司法程序而非行政手段來釐清是否享有豁免權,這一點則值得肯定。
戴子豪也説:“高庭的裁決顯示馬來西亞司法獨立,沒有受到行政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