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餐食與字節跳動員工食物中毒無關 食品局不會採取行動 | 聯合早報
zaobao
沒有證據顯示莆田提供的餐食與字節跳動員工食物中毒事件相關,食品局因此不會對莆田採取進一步行動。
這起近年來情況較為嚴重的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在2024年7月30日,地點在字節跳動萊佛士碼頭一號的辦公室,共有169人吃了食堂供應的午餐後感染腸胃炎。
食品局針對案件展開調查後,確認腸胃炎由外燴食物引起,雲海餚和莆田是當時外燴食物的供應商。
食品局星期五(6月6日)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説,食品局和衞生部的調查沒有發現任何證據證明莆田提供的餐食,與食物中毒事件相關。因此,當局不會對莆田採取進一步行動。
莆田在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感謝食品局對這起事件的專業調查和高效處理,並強調食品安全是莆田餐飲的核心關注與最高準則。他們也將持續遵守食品局的準則,並精進嚴格的食品安全與品質管控體系,確保每一位顧客都能安心享用在莆田的每一餐。
延伸閲讀
[字節跳動員工食物中毒 雲海餚被控後有意認罪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6_05_857479)
[字節跳動員工疑集體食物中毒 57人求醫食品局衞生部調查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7_31_697845)
雲海餚星期三(4日)在國家法院被控一項牴觸食品銷售法令,以及一項牴觸環境公共衞生(食品衞生)條例的控狀。控狀指雲海餚在事發當天供應給字節跳動的爆炒雞丁被檢測出含有金黃色葡萄球菌,而納福城分店也被發現有超過10只活蟑螂。
食品局主控官在庭上透露,當局將要求法庭對這兩項控狀分別處以3500元和1500元的罰款。
雲海餚預料會在7月2日認罪。
若餐飲業者觸犯環境公共衞生(食品衞生)條例,可面對最高2000元罰款;若持續違規,可被處以每天最高100元的追加罰款。若銷售不合格的食品,首次定罪則可被罰款不超過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