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部擬修訂債務償還計劃相關條例 即日起諮詢公眾意見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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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部檢討債務償還計劃後,擬議修訂相關法令,主要修訂內容包括引進新的刑事罪行,打擊那些勸誘和遊説任何人提出破產申請的行為。
律政部星期一(6月9日)的文告指出,擬議修訂破產、重組與解散法令(Insolvency, Restructuring and Dissolution Act)和破產、重組與解散條例中有關債務償還計劃(Debt Repayment Scheme)的部分,即日起展開三星期的公眾諮詢活動,徵求對擬議修訂內容的意見。
債務償還計劃於2009年5月推行,旨在協助負債人避免破產,但債務人不能自行申請加入,須由法院推介。這項計劃也確保債權人能取回的金額,比債務人破產來得高。
律政部説,擬議修訂破產、重組與解散法令的目的,是要確保債務償還計劃不會被濫用,以及在新加坡不斷變化的金融格局中繼續發揮作用,並有效實現預期目標。
四項擬議修訂的內容包括:(一)引進新的刑事犯罪,打擊那些在任何情況下勸誘和遊説任何人提出破產申請的行為;(二)加入債務償還計劃不適用的兩項理由,即未能支付前期費用(preliminary fees),和在無法合理預期還錢的情況下產生債務;(三)加入一項新的破產理由,即在無法合理預期還錢的情況下產生債務;以及(四)債權人根據債務償還計劃提交債務證明的時間,限制為四個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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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可到https://go.gov.sg/public-consult-drs查看完整的公眾諮詢文件,以及最遲於6月27日通過網頁https://go.gov.sg/drs-proposed-legis-consult提交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