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7月起擴大銷售和服務税範圍及增税 手機5%美容服務8%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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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綜合訊)馬來西亞財政部從7月1日起實施擴大銷售和服務税徵收範圍及提高税率的計劃。當局將對部分非必需品和奢侈品徵收5%至10%的銷售税,對美容服務等服務業徵收8%服務税。
這項增税計劃原定5月1日實施,後來因美國關税政策而推遲。
財政部星期一(6月9日)發文告説,購買高端產品或奢侈品如三文魚、鱷梨、藜麥、龍蝦、帝王蟹、乳酪、香精油、絲綢紡織品、手機等須繳交5%銷售税。購買比賽用腳踏車和古畫等高端商品須繳納10%銷售税。
各類民生必需品繼續豁免銷售税,包括米、麥、肉類、麪粉、罐頭沙丁魚、糖、鹽、白麪包、意大利麪、米粉、麪條、速食麪、牛奶、美祿、食用油、醫藥和醫療設備、書籍、期刊和報紙、飼料、寵物食品、基本建築材料、化肥、農藥,以及農業與畜牧業機械。
徵收服務税的範圍擴大至包括租賃、建築、金融、私立醫療、教育及美容等領域,服務税税率從6%調高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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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營收超過50萬令吉(約15萬2000新元)的各類美容服務業者,必須繳納8%服務税。這些美容服務包括臉部護理、美甲、頭髮修護、去除文身、化妝與美妝、瘦身纖體,以及採用草藥、牛奶和鮮花的温泉浴等。
年營收150萬令吉以上私立醫療服務業者提供的一般醫療、傳統與輔助醫療及聯合醫療服務,非馬來西亞公民須繳納6%服務税,公民則豁免。
財政部第二部長阿米爾韓沙星期一在記者會上説,服務税將擴大至年銷售額50萬令吉或以上的金融服務。凡是向客户徵收費用或佣金的金融服務,若年費用或佣金達50萬令吉,須繳納8%服務税。
他指出,其他有條件擴大徵税範圍的服務業,還包括建築工程、醫療保健、教育與租賃等。租賃服務將繳納6%服務税,但住宅房屋、書籍、融資及在國外的有形資產等租賃項目不受影響。
他説,在建築工程方面,凡為基礎設施、商業或工業建築提供建築工程服務的業者,若年營收達150萬令吉,須繳納6%服務税。阿米爾韓沙強調,當局這麼做是為了減輕中小型承包商的負擔。
阿米爾韓沙説:“這項銷售税的增收措施有助於改善公共領域,尤其是增加現金援助、強化公共設施及服務……新增收入可惠及全國,又不會給大多數民眾帶來負擔。”
馬來西亞首相安華去年10月公佈政府財政預算案時説,將逐步擴大銷服税徵收範圍及提高税率。財政部預計新措施將為政府帶來額外50億令吉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