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餐飲場所牌照增國安要求 李家超稱恰當且應該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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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綜合訊)香港餐飲場所經營牌照新增國安條件,引發質疑。香港特首李家超強調此舉是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是恰當且應該的做法。
香港多家餐飲場所、食物製造廠、公眾娛樂場所等上月底陸續收到香港食環署信件,指新籤或續期的牌照及許可證,將加入國安元素。
若持牌人、持證人以及任何關連人士或作出不利國安或香港公眾利益的冒犯行為,其牌照將被取消。關連人士涵蓋董事、管理層、僱員、代理和承辦商。
批評者認為,牌照新要求下的“冒犯行為”定義不清。也有人認為這是針對“黃店”,即一些通過張貼標語來對民主抗議活動表示支持的餐廳、咖啡廳等。香港警務處處長週一鳴也曾指,看到有店鋪收據上印有暗示或明示字眼,質疑屬“軟對抗”。
據香港政府網站,李家超星期二(6月10日)在行政會議前被媒體問及相關問題時説,食環署在新簽發及續期牌照時加入有關維護國家安全條款,防範和制止不利國安的行為,是履行維護國安的法律責任和義務,是恰當也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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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説,食環署人員在行使其職能作任何決定時,應將國家安全視為最重要的元素而適當考慮。
他也説,有關條款已在新增持牌條件中清楚解釋,食環署在處理新牌照或續牌申請時,會依法行事。有關條款也在食環署的場地租約及簽發的牌照中,包括年宵攤檔和公眾娛樂場所等適用。
他強調,安全是一切發展的基石,會繼續不斷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和執行機制。
對於冒犯行為,李家超説,在條款中已清晰闡釋。“冒犯行為是任何構成或者導致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又或不利於國家安全和香港公眾利益的一些行為或者活動,是很清晰的。”